第7次会议人数不足 18中委指议决无效
(吉隆坡13日讯)18名改革派董总中央委员指董总主席叶新田,于今年4月9日召开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第7次会议是不合法的会议,所作议决也无效。
18人今日发文告指责叶新田严重违反董总章程,也严重违背2015年1月20日双方律师所达致的协议,以及没有遵循2015年3月20日高庭法官的谕令的会议。
“4月9日召开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会议完全不合法,法定人数不足,也没依据董总章程条文,因此当天会议中所讨论及作出任何决定、议决完全无效及违反2015年3月20日法官的谕令。”
18位董总中央委员再次表明,董总一切事务运作,必须回归及依据董总章程行事;行政部的一切操作必须维持在原有一切合法安排,不可任意更改,除非这些更改是经合法及依据董总章程条文的会议所作出的!
众人强调,任何牴触董总章程的会议、指示都是不合法及无效。
第29届(2013年–2017年)董总中央委员联名呈函
副主席:许海明、陈国辉、刘利民
秘书长:傅振荃
财政:林国才
副财政:庄其川
常务委员:庄俊隆、钟伟贤
中央委员:杨应俊、陈大锦、黄博谆、李官仁、刘天亮、吴茂明、黄国鸿、周惠卿、黄剑锋、李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