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有選擇權,若餐館已張貼通告表明將向消費者收取10%服務費,不願繳付服務費者可選擇前往另一家餐館用餐,何必與餐館業者鬧僵呢?
被稱為牛一般作風的YB黃偉益,4月11日在新世界一餐館召開有關“服務費”記者會,在為時近1小時記者會上,點了多杯飲料及兩盤食物,含消費稅后共68令吉50仙。
結賬時,他直接向服務員大聲表達不願繳付服務費,且用馬克筆在收取服務費通告上打叉,如此看似挑戰業者的牛一般作風,我開始注視服務員及該家餐館主任的“接招”態度,發現他們態度極佳,未與YB強硬對峙。
而YB則繼續向其他消費者宣揚可無需付服務費,讓我有一種“我不付服務費,So What”的感覺。
這是YB繼2013年11月7日在雪州某日本餐廳,拒付服務費及服務稅后,另一單“為民發聲”的壯舉。
暫時不談及個人是否贊成餐館收取服務費,我個人認為既然餐館已張貼收取服務費通告,若不想多付額外金錢,倒可前往飲食中心用餐,雖然熱了一點、少了餐館“氛圍”,卻可以不用支付服務費,且食物售價比連鎖餐館食物價格便宜許多。
另外,令我感無奈的是YB以滿意服務員態度為由,打算將1令吉50仙小費交給該家餐館主任,而該主任也已向YB說不願上報,但黃氏卻給予神一般的回應。
當時,他反問“你長得很難看咩?”,氣得該主任直離現場。
我個人認為YB此回應,及不付服務費的So What態度,會顯示YB沒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