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寅被指侵佔財產案 申請每週開支被駁回

(新加坡13日訊)中國男子楊寅被指侵佔富婆財產案有新進展,楊寅向高庭申請要求每週獲得3000元(約8100令吉)支付日常開支和律師費,今午被高庭駁回。

不過,高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批准楊寅的申請,准許他把兩份在他名下的人壽保險套現,用來支付律師費和法庭開銷,包括入稟費用、印花稅和上訴時須付的按櫃金。

《聯合早報》報導,楊寅的代表律師梁旺伍說,兩份人壽保險套現後,估計可得9萬8000元(約26萬令吉)。這些錢將由律師事務所保管,如果要從中提取律師費,必須列出清單,提呈給高庭批准;法庭如果覺得合理,才會准律師事務所發放。如果是提取法庭開銷,則不必向法庭申請批准。

套現保險

富婆外甥女莫翠玲的代表律師彼得多雷薩米說,他的客戶反對套現兩份保險,因為這些保險也是用鍾慶春的錢買的,套現的錢也應歸屬鍾慶春(87歲)。他將請示莫翠玲,看是否要針對高庭的裁定提出上訴。

富婆鍾慶春(87歲)在2008年中國旅行時認識楊寅,他隔年到新加坡住進她家。

2010年,鍾慶春立遺囑讓楊寅繼承約4000萬元(約1億令吉)財產,兩年後制訂“持久授權書”(LPA),將楊寅列為授權人,在她失智時全權代處理其福利和財產事務。

去年8月,莫翠玲成功獲全球資產禁制令,凍結楊寅的資產。楊寅後來通過律師,申請每週享有各1500元(約4050令吉)的日常開支和律師費,今天被駁回。

上星期一(6日),家事司法法院裁決鍾慶春立下的新遺囑有效,楊寅不再是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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