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車行追討一年半 手機商賠了訂金又沒車

(檳城14日訊)賠了訂金又沒車!

一名手機商于2013年10月向汽車銷售代理訂購一輛價值14萬令吉的汽車,分兩次繳付8000令吉和7888令吉的訂金后,銷售代理卻只上繳500令吉給車行,余款中飽私囊。

該名銷售員不久后被發現自殺身亡,手機商過去一年半不斷向有關車行追討訂金,至今沒有下文,遂向馬華檳州投訴局求助,要求討回公道。

馬華檳州公共服務及投訴局副主任陳榮興指出,事主陳汶彪(24歲)于去年9月29日向該局投訴,稱自己在2013年10月向一名叫Eric的汽車銷售代理訂車。

“對方稱,他前后繳付8000令吉第一筆訂金、7888令吉第二筆訂金,以及250令吉車牌費,共1萬6138令吉給Eric。”

他說,事主等了很久拿不到車,追究下才發現Eric只上繳500令吉給公司,雖然Eric有開支票給事主說是退還訂金,卻是空頭支票。

代理自殺身亡

陳汶彪今日在檳州馬華總部召開記者會,由陳榮興發言向媒體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在場者有馬華檳州法律局主任吳榮炎。

陳榮光說,在事主不斷追究下,Eric有次在車行經理面前承認中飽私囊,事主氣憤受騙,于是報案,警方后來以刑事法典第408失信條文提控Eric,但對方卻沒出庭。

“事主后來閱報才知道對方已自殺身亡。過后他繼續向車行經理追討訂金,但對方三番四次以各種理由敷衍。”

他說,收到投訴后,他們嘗試接洽該名經理,要求對方以白紙黑字承諾會賠償訂金給事主,至今沒下文。

車行經理手機撥不通

陳榮炎說,馬華投訴局最后一次聯絡涉及的車行經理是在今年1月13日,對方當時說個案在處理中。

“1月29日,我們正式呈信給該車行吉隆坡總行,要求總行展開調查,給事主一個交代。週二(14日)召開記者會后,我們也會再呈一封通知函,限對方兩週內交代。”

陳榮炎也在現場開啟手機擴音器,致電給該名經理對質,但手機打不通。

另外,詢及事主何不向涉及的銷售代理親屬追討錢時,馬華檳州法律局主任吳榮炎解釋,該汽車銷售代理當時是以車行職員身分收訂金,因此該車行有這方面的責任。

“事情糾纏一年多,車行經理也知道此事,為何遲遲不能解決?車行是大公司,汽車銷售代理當時有發訂單給事主,為何車行沒稽查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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