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勿陷8大誤區 津貼 海外收入 免稅

(吉隆坡14訊)踏入個人報稅季節,大馬德勤(Deloitte)提醒說,不是所有人都得呈報個人所得稅,也不是所有收入都必須報稅!

大馬德勤稅務伙伴洪薇娜指出,剛加入職場的打工族如果去年受薪收入超過3萬667令吉(已扣公積金),才需要註冊開戶頭呈報個人所得稅;收入未達此標準則不必報稅。

她提醒納稅人,勿掉入8大報稅誤區,並提出7大報稅貼士,讓大家安心報稅。

這8大貼士包括報稅前得先確保報稅表格正確。

我國的所得稅表格眾多,例如供受薪收入的BE表格,或賺取生意收入的B表格,或M表格和MT表格等。

無生意收入報BE

一般打工族如果沒有其他生意收入,都是呈報BE表格,電子報稅表格名稱為e-BE。

此外,不是所有收入都得付所得稅,特定收入如雇主提供的交通、飲食和托兒津貼等,是不必課稅的。

洪薇娜說,如果納稅人有附表上的免稅收入或特定免稅額度,就不必呈報在所得稅表格內。

“應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在該公司持有控制權,就不能享這些豁免。”

她說,所謂控制,一般是指透過持有股權或具有投票權,或公司事務是按照該納稅人意願進行。

有在海外投資的納稅人可能有疑問,不確定這筆海外收入一旦匯回國,是否得呈報所得稅。

洪薇娜指出,國外賺取的收入在我國是免稅的,即使被匯回國,也不會被課征所得稅。

“如果你的海外房地產有租金收入,將不會被征大馬所得稅。你可以照樣匯回大馬的銀行戶頭。”

拖欠稅款

或遭罰款監禁

正確報稅,意味可避開高額罰款甚至監禁,但洪薇娜指出,若遲報稅或沒有報稅 ,稅收局將向有關納稅人強加20%至35%的罰款。

如果遲繳還稅金,罰款將是應付稅款的10%;如果在該稅年報稅截止日后的60天內還沒有繳還稅款,當局將再針對未付余額征收額外5%罰款。

除了罰款和監禁,拖欠稅款者可被禁出國。

上網可註冊報稅戶頭

符合報稅資格者,只需透過電子註冊(ekl.hasil.gov.my)就能完成註冊和取得所得稅號碼。

洪薇娜說,透過電子報稅的納稅人日增,其作業系統要求也低,包括微軟視窗2000、XP,或Linus、Macintosh、Internet Explorer 8.0、Mozilla Firefox 4.0或Google Chrome 8.0。

“現今大部分的電腦、手提電腦甚至智能電話,都具備這些系統。而且選擇電子報稅,也意味你可以更快拿回退稅。”

智能電話不能扣稅

要精明報稅,就要了解和盡可能申領本身合格可享有的減免,同時不要搞錯申領了不該領的減免。

許多人知道買電腦可獲得減免,但具備電腦功能的電子器材如智能電話,是不能扣稅的。

洪薇娜指出,電腦減免只限桌面電腦、手提電腦、筆記本電腦和超輕薄筆電(ultrabook),而且不能供生意用途。

其他能操作與電腦相近功能的電子產品,例如平板電腦、iPad和手提電話,都不能獲得扣稅。

她也說,做慈善有助減少所得稅,只要捐款給1967年所得稅法令下認可的獲批准機構,就可以獲得扣稅。不過,扣稅額最多只能是累積收入的7%。

“納稅人申領的這些減免都必須是2014年的實際開銷,並有收據為證。所有收據必須保存至少7年。”

在扣除減免扣稅后,如果納稅人的可課稅收入少過3萬5000令吉,即可再獲得400令吉回扣。

伊斯蘭義捐(Zakat)或開齋節佈施(Fitrah)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回扣,其實際金額可獲得扣稅,進而助降低應繳所得稅。

遲退稅稅收局得賠利息

越早報稅可越快拿回退稅(若有);但稅收局遲退稅,就得賠利息給納稅人!

透過傳統手寫稅表方式報稅的納稅人,必須在4月30日之前呈報稅表;電子報稅的截止日則延至5月15日。

洪薇娜指出,為了鼓勵電子報稅,稅收局早在今年3月1日已開放電子報稅平台e.hasil.gov.my予納稅人上網報稅。

“納稅人如果早報稅,就可在報稅截止日前索回退稅(若有)。”

此外,如果稅收局沒有在電子報稅截止日算起的90天內處理退稅,或傳統報稅截止日算起的120天退稅,就得付利息給納稅人。

根據資料,這項條例是在2013稅年生效,稅收局若遲退稅,得賠償納稅人退稅款額的2%,賠償金是逐日計算。

8大報稅貼士

1.確定稅表正確

2.搞清楚應課稅收入和無稅收入

3.國外收入無稅

4.捐款可扣稅

5.智能電話不能當電腦般申請扣稅

6.盡量申領減免

7.享有回扣

8.避免被罰款

報稅表格需知

1.B或BT表格(e-B/e-BT):做生意的居民/知識或專業員工

2.BE表格(e-BE):沒有經商的居民

3.M或MT表格(e-M/e-MT):非居民/知識員工

受薪族免稅收入或福利
酬勞性質 豁免額/附帶條件
1.汽油卡、汽油津貼、交通或出差津貼、大道收費 6000令吉,只供執行公務。若開銷超過6000令吉,員工可根據實際支出再扣除,但必須有單據證明。
2.托兒津貼(到12歲) 限每年2400令吉
3.泊車費或津貼 限實際支出
4.用餐津貼,包括涵蓋餐飲費的每日津貼 提供給所有員工的固定津貼,或因為加班、出差的用餐津貼;限實際支出
5.度假旅費 國內1年不超過3次或國外1年1次;限3000令吉
6.退休慰勞金 在為同一公司或同一集團的公司工作至少10年后,因年屆退休或因健康欠佳而退休所獲得的慰勞金
7.醫藥福利 個人與家人,包括傳統藥物、牙醫和生產開銷
8.集體保險保障 個人意外、旅遊和醫藥險
9.獲贈的手提電話、電話、傳呼機或個人數碼助理(PDA);包括註冊和安裝成本 各資產類別各限一單位
10.手提電話、電話、傳呼機和個人數碼助理的每月賬單 限實際支出
11.每月寬頻費用 限實際支出
12.成就獎、卓越服務獎、創新或生產力獎 限2000令吉
13.長期服務獎 為同一公司或同一集團的公司服務超過10年,限2000令吉
14.職員折扣(公司商品) 1年最高1000令吉
15.職員折扣(公司提供的服務) 全額豁免
16.房屋、教育和汽車貸款津貼 如果貸款總額不超過30萬令吉,僱主提供的所有利息津貼將全免稅。若貸款總額超過30萬令吉,只有部分津貼免稅。
納稅人(個人)可享有的最高減免(令吉)
項目 2014稅年
1.個人減免 9,000
2.個人父母醫藥費(有限制) 5,000
3.個人、配偶、兒女及父母的基本輔助配備,如輪椅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5,000*
4.殘障人士(進一步扣稅) 6,000
5.個人進修及教育費(有限制) 5,000
6.個人、配偶或兒女的嚴重疾病開銷(包括500令吉的醫療檢查開銷)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5,000*
7.完整醫療檢查(有限制) 500
8.個人、配偶或兒女購買書藉、雜誌及其他出版刊物(不包括報紙和違禁讀物) 1,000
9.供個人用途的個人電腦(每3年只可減免1次) 3,000
10.國民教育儲蓄計劃的淨金額(存款扣除提款)從2012稅年至2017稅年 6,000
11.購買運動器材(根據1997年體育發展法令下的運動項目) 300
12.房屋貸款利息,1年可獲最高1萬令吉減免,為期連續3個稅年,從開始支付房貸利息的那一年開始算起。但必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i.有關個人必須是大馬公民和居民

ii.只限1個單位的住宅產業

iii.有關買賣合約是在2009年3月10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間簽署

iv.有關住宅產業不能出租
10,000
13.沒有工作的配偶減免或前妻贍養費 3,000
14.殘障配偶 3,500
15.一般兒女減免(由夫妻其中一人申領) 1,000
16.每名18歲以上,未婚且接受全日制教育如A水平、文憑、預科或先修班的兒女 1,000
17.每名18歲以上的未婚兒女:

i.在國內就讀高級文憑或更高學位,不包括大學先修班課程

ii.在國外就讀大學或更高學位課程,包括碩士或博士課程

iii.有關學術機構必須獲得政府認可
6,000
18.殘障兒女(未婚)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在國內外大學或學院就讀的殘障兒女
5,000*

6,000(進一步扣稅)
19.公積金和壽險保費 6,000
20.年金和私人退休計劃(從2012稅年至2021稅年) 3,000
21.教育及醫藥保費(個人、配偶或兒女)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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