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訊)踏入個人報稅季節,大馬德勤(Deloitte)提醒說,不是所有人都得呈報個人所得稅,也不是所有收入都必須報稅!
大馬德勤稅務伙伴洪薇娜指出,剛加入職場的打工族如果去年受薪收入超過3萬667令吉(已扣公積金),才需要註冊開戶頭呈報個人所得稅;收入未達此標準則不必報稅。
她提醒納稅人,勿掉入8大報稅誤區,並提出7大報稅貼士,讓大家安心報稅。
這8大貼士包括報稅前得先確保報稅表格正確。
我國的所得稅表格眾多,例如供受薪收入的BE表格,或賺取生意收入的B表格,或M表格和MT表格等。
無生意收入報BE
一般打工族如果沒有其他生意收入,都是呈報BE表格,電子報稅表格名稱為e-BE。
此外,不是所有收入都得付所得稅,特定收入如雇主提供的交通、飲食和托兒津貼等,是不必課稅的。
洪薇娜說,如果納稅人有附表上的免稅收入或特定免稅額度,就不必呈報在所得稅表格內。
“應注意的是,如果納稅人在該公司持有控制權,就不能享這些豁免。”
她說,所謂控制,一般是指透過持有股權或具有投票權,或公司事務是按照該納稅人意願進行。
有在海外投資的納稅人可能有疑問,不確定這筆海外收入一旦匯回國,是否得呈報所得稅。
洪薇娜指出,國外賺取的收入在我國是免稅的,即使被匯回國,也不會被課征所得稅。
“如果你的海外房地產有租金收入,將不會被征大馬所得稅。你可以照樣匯回大馬的銀行戶頭。”
拖欠稅款
或遭罰款監禁
正確報稅,意味可避開高額罰款甚至監禁,但洪薇娜指出,若遲報稅或沒有報稅 ,稅收局將向有關納稅人強加20%至35%的罰款。
如果遲繳還稅金,罰款將是應付稅款的10%;如果在該稅年報稅截止日后的60天內還沒有繳還稅款,當局將再針對未付余額征收額外5%罰款。
除了罰款和監禁,拖欠稅款者可被禁出國。
上網可註冊報稅戶頭
符合報稅資格者,只需透過電子註冊(ekl.hasil.gov.my)就能完成註冊和取得所得稅號碼。
洪薇娜說,透過電子報稅的納稅人日增,其作業系統要求也低,包括微軟視窗2000、XP,或Linus、Macintosh、Internet Explorer 8.0、Mozilla Firefox 4.0或Google Chrome 8.0。
“現今大部分的電腦、手提電腦甚至智能電話,都具備這些系統。而且選擇電子報稅,也意味你可以更快拿回退稅。”
智能電話不能扣稅
要精明報稅,就要了解和盡可能申領本身合格可享有的減免,同時不要搞錯申領了不該領的減免。
許多人知道買電腦可獲得減免,但具備電腦功能的電子器材如智能電話,是不能扣稅的。
洪薇娜指出,電腦減免只限桌面電腦、手提電腦、筆記本電腦和超輕薄筆電(ultrabook),而且不能供生意用途。
其他能操作與電腦相近功能的電子產品,例如平板電腦、iPad和手提電話,都不能獲得扣稅。
她也說,做慈善有助減少所得稅,只要捐款給1967年所得稅法令下認可的獲批准機構,就可以獲得扣稅。不過,扣稅額最多只能是累積收入的7%。
“納稅人申領的這些減免都必須是2014年的實際開銷,並有收據為證。所有收據必須保存至少7年。”
在扣除減免扣稅后,如果納稅人的可課稅收入少過3萬5000令吉,即可再獲得400令吉回扣。
伊斯蘭義捐(Zakat)或開齋節佈施(Fitrah)也是另一種形式的回扣,其實際金額可獲得扣稅,進而助降低應繳所得稅。
遲退稅稅收局得賠利息
越早報稅可越快拿回退稅(若有);但稅收局遲退稅,就得賠利息給納稅人!
透過傳統手寫稅表方式報稅的納稅人,必須在4月30日之前呈報稅表;電子報稅的截止日則延至5月15日。
洪薇娜指出,為了鼓勵電子報稅,稅收局早在今年3月1日已開放電子報稅平台e.hasil.gov.my予納稅人上網報稅。
“納稅人如果早報稅,就可在報稅截止日前索回退稅(若有)。”
此外,如果稅收局沒有在電子報稅截止日算起的90天內處理退稅,或傳統報稅截止日算起的120天退稅,就得付利息給納稅人。
根據資料,這項條例是在2013稅年生效,稅收局若遲退稅,得賠償納稅人退稅款額的2%,賠償金是逐日計算。
8大報稅貼士
1.確定稅表正確
2.搞清楚應課稅收入和無稅收入
3.國外收入無稅
4.捐款可扣稅
5.智能電話不能當電腦般申請扣稅
6.盡量申領減免
7.享有回扣
8.避免被罰款
報稅表格需知
1.B或BT表格(e-B/e-BT):做生意的居民/知識或專業員工
2.BE表格(e-BE):沒有經商的居民
3.M或MT表格(e-M/e-MT):非居民/知識員工
酬勞性質 | 豁免額/附帶條件 |
1.汽油卡、汽油津貼、交通或出差津貼、大道收費 | 6000令吉,只供執行公務。若開銷超過6000令吉,員工可根據實際支出再扣除,但必須有單據證明。 |
2.托兒津貼(到12歲) | 限每年2400令吉 |
3.泊車費或津貼 | 限實際支出 |
4.用餐津貼,包括涵蓋餐飲費的每日津貼 | 提供給所有員工的固定津貼,或因為加班、出差的用餐津貼;限實際支出 |
5.度假旅費 | 國內1年不超過3次或國外1年1次;限3000令吉 |
6.退休慰勞金 | 在為同一公司或同一集團的公司工作至少10年后,因年屆退休或因健康欠佳而退休所獲得的慰勞金 |
7.醫藥福利 | 個人與家人,包括傳統藥物、牙醫和生產開銷 |
8.集體保險保障 | 個人意外、旅遊和醫藥險 |
9.獲贈的手提電話、電話、傳呼機或個人數碼助理(PDA);包括註冊和安裝成本 | 各資產類別各限一單位 |
10.手提電話、電話、傳呼機和個人數碼助理的每月賬單 | 限實際支出 |
11.每月寬頻費用 | 限實際支出 |
12.成就獎、卓越服務獎、創新或生產力獎 | 限2000令吉 |
13.長期服務獎 | 為同一公司或同一集團的公司服務超過10年,限2000令吉 |
14.職員折扣(公司商品) | 1年最高1000令吉 |
15.職員折扣(公司提供的服務) | 全額豁免 |
16.房屋、教育和汽車貸款津貼 | 如果貸款總額不超過30萬令吉,僱主提供的所有利息津貼將全免稅。若貸款總額超過30萬令吉,只有部分津貼免稅。 |
項目 | 2014稅年 |
1.個人減免 | 9,000 |
2.個人父母醫藥費(有限制) | 5,000 |
3.個人、配偶、兒女及父母的基本輔助配備,如輪椅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
5,000* |
4.殘障人士(進一步扣稅) | 6,000 |
5.個人進修及教育費(有限制) | 5,000 |
6.個人、配偶或兒女的嚴重疾病開銷(包括500令吉的醫療檢查開銷)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
5,000* |
7.完整醫療檢查(有限制) | 500 |
8.個人、配偶或兒女購買書藉、雜誌及其他出版刊物(不包括報紙和違禁讀物) | 1,000 |
9.供個人用途的個人電腦(每3年只可減免1次) | 3,000 |
10.國民教育儲蓄計劃的淨金額(存款扣除提款)從2012稅年至2017稅年 | 6,000 |
11.購買運動器材(根據1997年體育發展法令下的運動項目) | 300 |
12.房屋貸款利息,1年可獲最高1萬令吉減免,為期連續3個稅年,從開始支付房貸利息的那一年開始算起。但必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 i.有關個人必須是大馬公民和居民 ii.只限1個單位的住宅產業 iii.有關買賣合約是在2009年3月10日到2010年12月31日期間簽署 iv.有關住宅產業不能出租 |
10,000 |
13.沒有工作的配偶減免或前妻贍養費 | 3,000 |
14.殘障配偶 | 3,500 |
15.一般兒女減免(由夫妻其中一人申領) | 1,000 |
16.每名18歲以上,未婚且接受全日制教育如A水平、文憑、預科或先修班的兒女 | 1,000 |
17.每名18歲以上的未婚兒女: i.在國內就讀高級文憑或更高學位,不包括大學先修班課程 ii.在國外就讀大學或更高學位課程,包括碩士或博士課程 iii.有關學術機構必須獲得政府認可 |
6,000 |
18.殘障兒女(未婚) *註:2015稅年開始提高至6,000 -在國內外大學或學院就讀的殘障兒女 |
5,000* 6,000(進一步扣稅) |
19.公積金和壽險保費 | 6,000 |
20.年金和私人退休計劃(從2012稅年至2021稅年) | 3,000 |
21.教育及醫藥保費(個人、配偶或兒女)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