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木业违约赔3860万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
(布城14日讯)上诉庭推翻高庭针对伐木公司大成木业有限公司(Seruan Gemilang Makmur Sdn Bhd),须因违约而赔偿3860万令吉损失给巫统彭亨州联委会的裁决。
《太阳报》引述以拿督峇利亚友索为首的上诉庭三司裁决指出,上诉方大成木业有限公司的上诉具法律根据,因而批准该公司要求恢复高庭副主簿官,驳回巫统彭亨州联委会索取赔偿的裁决的上诉。
“高庭法官干扰副主簿官的裁决,已犯下错误。”
谕辩方付堂费
峇利亚友索也谕令答辩方巫统彭亨州联委会,支付1万令吉堂费给诉方。
大成木业是针对彭亨北根那示(Nenasi)一片批准给巫统州联委会的土地的伐木权,于2003年3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巫统彭亨州联委会违约,要求赔偿3116万令吉损失以及追讨利息。
巫统彭亨州联委会则反起诉大成木业,要求宣判有关合约不合法及无效,并要求大成木业赔偿砍伐有关土地的利润,并在2009年12月1日获关丹高庭批准。
它要求大成木业,赔偿砍伐从1000英亩土地木桐的所有利润约150万令吉。
州联委会也向大成木业追讨它(大成木业)在关丹高庭另一宗起诉彭亨州政府及森林局的诉讼中,获得的利益。
在该诉讼中,高庭谕令彭亨州政府赔偿大成木业3710万令吉,加上利息目前已约70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