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榮:遲領公積金的夢魘

峇株巴轄辦事處高級記者

公積金局建議把全額提款年齡由55歲改至60歲,引起各職工會反對,也讓許多準備領取公積金養老的“準退休人士”,焦慮不安,深恐措施一落實,就要延后幾年才能提款。

許多打工仔勞碌一生,就是等待退休那一刻,領取儲蓄大半輩子的公積金安享晚年,或用來清還拖欠銀行貸款,或供孩子升讀大學。

但公積金局基于我國職場退休年齡已延長至60歲,因擔心退休人士過早領完公積金,晚年時面對“錢不夠用”問題,因此建議把全額提款年齡也改至接近60歲。

根據該局調查顯示,70%提出全部公積金的會員,在3至5年內就會耗盡存款,這問題將造成國家及社會面對沉重負擔。

公積金局的顧慮並非沒理由,但公積金局也應認真聆聽會員心聲,尤其目前經濟前景不佳,加上消費稅、各項開銷暴漲,平民百姓普遍上被迫縮緊荷包,就算公積金有大筆存款,也只能看不能用,這對許多急需公積金“救命”的退休人士而言,是多么“悲慘”的事。

雖然公積金局允許會員在退休前領取部分款項作為醫療或購屋用途,但絕大部分存款卻動不得,造成許多人日盼夜盼就是等著退休那一天,可以領取全額款項,掌握“財務自由”。

莫低估樂齡人士智慧

一個人活了五六十年,生活歷練豐富,多少懂得規劃自己財務,公積金局應保持原狀,或靈活性處理,讓會員自己決定是否要保留存款,或在55歲提出全額款項,以擁有更多“現金流”進行投資及其他用途,為人生最后階段進行完善規劃。

政府應通過其他管道,照顧樂齡人士福利,讓樂齡人士享有更舒適晚年,而不是做出太多不必要限制,讓樂齡人士連如何運用自己的公積金都覺得“綁手綁腳”。

公積金局“過度保護”的態度,未必真的能讓年屆退休年齡的會員得到應有照顧。政府不應低估樂齡人士的智慧,應允許他們對自己的金錢擁有更大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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