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辱骂联邦后备队及警察 柔球员不认罪6月过堂
(槟城14日讯)涉嫌辱骂联邦后备队(FRU)与侮辱大马皇家警察,来自柔佛达鲁塔克欣二队的一名足球守门员,今早被控上推事庭时不认罪,案展6月29日过堂。
现年33岁的被告莫哈末安尼斯来自霹雳州,他被控于今年4月3日晚上约10时50分,在槟岛市政厅体育馆内,以粗俗字眼辱骂联邦后备队(FRU)队员与蓄意侮辱大马皇家警察,触犯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订为5000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黄景亮指出,被告为柔佛一名专业足球员,目前妻子没工作,育有一名12岁孩子,同时也需负担母亲手术费,要求减轻保释金。
较后,推事乌玛德薇批准被告以35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6月29日过堂。
被告被庭警押出法庭时,数名亲属不断试图阻挡媒体拍照,一名男子帮被告戴上鸭舌帽,另一名中年妇女则不断叫记者勿拍照,更不满说:“他又不是犯杀人罪,为何要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