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碧君 : 小費與服務費

在10%服務費與“隨喜”小費兩者之間,我選擇后者,因為小費交到服務態度良好的待應生手中,可以確保他享有那筆額外收入,而不是給老板用來買茶葉、煮醬料、補貼由客戶導致的碗碟損失后,才交到他手中。

打賞服務好的侍應生,代表顧客滿意服務,並能鼓勵侍應生努力提供更好服務;光顧明收10%服務費的餐館、餐廳、酒店,未必能享受到很棒的服務,但結賬時仍得心不甘、情不願的付服務費。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花錢買難受的經驗:點餐時不見侍應生蹤影、要加添茶水、要紙巾,侍應生是千呼萬喚始出來;若在接近餐館打烊時間用餐,餐點在很短時間內會堆在桌上,員工催促食客加快用餐速度,以便他們可以準時下班。

套句天王劉德華的名言:這種服務態度,在這個年代是行不通的,但餐館與酒店業者,卻把消費者當作砧板上的肥肉,除了賺取消費者的錢,還要消費者付服務費,以間接協助他們解決營業成本問題。

消費稅制落實后,政府規定酒店與餐館業,必須簽勞資合約及張貼告示牌才可收取10%服務費,結果業者說,消費者拒付服務費,會導致虧損、員工收入減少,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原來消費者付的服務費,30%用來購買茶葉、煮醬料、補貼由客戶導致的碗碟損失,剩余的才是員工小費。

消費者精打細算

10%服務費被消費者誤當消費稅多年,結果真正的消費稅一來,服務費的地位式微;僱主借消費者的力補貼僱員收入這么多年了,如今是財務獨立的時候,通過有效的營銷理念賺取利潤,改善員工福利。

消費者自願打賞小費給服務員,消費者開心,員工也開心,僱主應給予鼓勵,而不是繼續把消費者當傻瓜。

消費稅制落實后,消費者開始精打細算;不想給服務費,考慮打賞服務一流的服務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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