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症候(5) 游枝:事后补救已是过失
现在,到处解说消费税内容,官民都在努力,不过,要清楚的牢记,这是一种事后的修补,要进行补救,是一种没做妥当的过失。
一项牵涉民生的重大国策,正确做法,是先经过专家调查、分析,作出可行性报告,再经官方,包括朝野政界及国民议论,最终定着内容。
另一个重要步骤,是实施之前,以相当充裕时间及广面公开全部内容并解释内容,这一步的重要性,在于探求国民见解,找出可能疏漏,让政策还有订正添减或调整的时间,到实施时,已将问题减到最少的境界。
别以为实施之后才这里那里去解释,就是一项国策的实行正确的途径。
现在才作解释,是之前没做好准备的工夫,向国民说清楚消费税的内容,向国民解释怎么适应这项要加重国民生活负担的新税制,这工作是要在消费税实施之前做的,牢记这个行政程序,不然,下一个重大政策又会要做事后补救,怎么称先进国?
欠一项说明和保証
说来说去,还欠国民一项最重要的说明。
为什么这时候开始课6%消费税?
这份不分贫富一律都得支付的消费税,课来的税金,保証用到哪一方面去,对个人是否有享用税金的可能?这6%的税金,经由怎么样的途径,日后用回到民生的那些方面去?
法国当年创设消费税,是以国民可负担的力量,缴付一份相等于附加税的消费税,作为添加税金,助地方政府有充分实力在教育、医疗、社会安全及行政多方面再做得更妥善。
这些使用途径,过后也証明税金的使用是用回到国民身上的,所以,北欧国家,人们交25%那么重的消费税,大家交得心甘情愿。
我体验过日本实行消费税,由3%、5%到现时的8%,每一次调升都没引起物价升涨,该对我们的状况,向国民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