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到處解說消費稅內容,官民都在努力,不過,要清楚的牢記,這是一種事后的修補,要進行補救,是一種沒做妥當的過失。
一項牽涉民生的重大國策,正確做法,是先經過專家調查、分析,作出可行性報告,再經官方,包括朝野政界及國民議論,最終定著內容。
另一個重要步驟,是實施之前,以相當充裕時間及廣面公開全部內容並解釋內容,這一步的重要性,在于探求國民見解,找出可能疏漏,讓政策還有訂正添減或調整的時間,到實施時,已將問題減到最少的境界。
別以為實施之后才這里那里去解釋,就是一項國策的實行正確的途徑。
現在才作解釋,是之前沒做好準備的工夫,向國民說清楚消費稅的內容,向國民解釋怎么適應這項要加重國民生活負擔的新稅制,這工作是要在消費稅實施之前做的,牢記這個行政程序,不然,下一個重大政策又會要做事后補救,怎么稱先進國?
欠一項說明和保証
說來說去,還欠國民一項最重要的說明。
為什么這時候開始課6%消費稅?
這份不分貧富一律都得支付的消費稅,課來的稅金,保証用到哪一方面去,對個人是否有享用稅金的可能?這6%的稅金,經由怎么樣的途徑,日后用回到民生的那些方面去?
法國當年創設消費稅,是以國民可負擔的力量,繳付一份相等于附加稅的消費稅,作為添加稅金,助地方政府有充分實力在教育、醫療、社會安全及行政多方面再做得更妥善。
這些使用途徑,過后也証明稅金的使用是用回到國民身上的,所以,北歐國家,人們交25%那么重的消費稅,大家交得心甘情願。
我體驗過日本實行消費稅,由3%、5%到現時的8%,每一次調升都沒引起物價升漲,該對我們的狀況,向國民作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