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兵取締 終有收穫 扣3漁船起1.6噸魚
(檳城16日訊)來自吉隆坡總部的漁業發展局,在檳展開取締行動,扣留3艘非法在8海里外拖網(Pukat Tunda)捕魚的漁船,起獲1.6噸各類魚類。
檳州漁業局主任阿都拉末丹指出,這項取締行動是由總部進行,就連該局官員也不知道取締行動的詳情。
“主要是多數我們展開取締行動,都會走漏風聲,讓非法捕魚的漁船有機會逃走。”
他今午召開記者會說,總部是首次在檳城展開取締行動,未來或還會有更多的逮捕行動,但需要先做出詳細調查。
“總部之前也曾在柔佛展開取締行動。”
他說,他們是在接獲漁業協會以及直落巴巷區州議員拿督沙希丹的投報,才展開取締行動。
海上逮捕費用高3倍
他坦誠,該局之前展開的取締行動,都是從岸上前往逮捕非法漁船,但這卻讓非法漁船有機會“逃走”,因此這次是從瓜拉古樓方向,在海上展開取締行動。
“我們必須要當場逮捕非法捕魚的漁船,否則就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在禁區內拖網捕魚。”
他透露,海上逮捕行動的費用比一般取締行動的費用高出近3倍。
他說,在取締行動11人落網,其中4人是外籍人士,7名是本地人。
“他們觸犯1985年漁業法令第8(b)條文,即是使用少於38毫米的拖網漁網網尾洞孔捕魚,以及沒有捕魚執照的外籍人士。”
他說,所有被捕者將在1985年漁業法令第31條文下被提控,惟漁業局並不能對船主採取行動,而是必須交由執法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