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执行长才是掌权人” 傅振荃:叶没权开除孔婉莹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16日讯)董总行政处首席执行长,才是行政处最终掌权人!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说,董总行政处主要“掌权人”是首席执行长,这意味董总行政处日常操作,一切归由现任首席执行长孔婉莹管理。
他指出,即使董总常务开会推荐并接纳的议决(涉及董总行政处范畴),都需得到首席执行长或副首席执行长的同意才能执行。
询及董总主席是否有权开除孔婉莹,傅振荃接受《中国报》电访时指出,根据章程,主席只是主持会议,即使请人(董总行政处)也不是叶新田的权力,而是开会通过决定。
他强调,所以,叶新田也没有权力开除孔婉莹。
他指出,即使董总行政处职员是受薪于董总,但行政处职员是听命于首席执行长的指示办事。
傅振荃说,即使他是秘书长,也是会务规划策略委员会主任,但在章程制度下,其权限只在于推动和规划会务,寻找策略,包括保管董总文件资料。
“即使我要索取资料,也必须向行政处资料档案库,按照程序申请,因为里面都是高度机密的文件和资料,都有专人处理。即使首席执行长,也不能随便要拿来看就拿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