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工程擱置付1萬 私會黨徒索錢“保護”工地
獨家報導:劉淑美
(吉隆坡17日訊)私會黨徒向建築工地征收保護費猶如“獅子開大口”,一般工地每月需最少付還1萬令吉給當地的“地頭蛇”,否則工程便被逼擱置或拖延!
業者稱,這種情況已是業內的“公開秘密”,但他們一般認為,警方無法24小時保護他們,他們只好付保護費予私會黨,讓他們充當保安人員保護工地。
早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承包政府和私人工程的承包商,因面對私會黨勒索及索取保護費困擾,導致一些工程進度受影響及延誤,加重建築業者的負擔,一些無法支持保護費的承包商也被逼入絕境。
據《中國報》向承包商和發展商了解得知,每逢來到人生路不熟的工地開工,就有當地的“地頭蛇”或所謂的私會黨拉大隊前來談判,以要求承包商每月支付保護費,費用的款額則會依據工程的大小來決定,普遍上的費用高達1萬令吉每個月。
依工程大小定款額
若承包商和發展商拒絕給予合作,私會黨就會出動法寶恐嚇和威脅,尤其是身在工地的員工更被私會黨嚇得落荒而逃,甚至拒絕上班。
不願透露名字的承包商指出,在十余年前,已有私會黨向承包商收取保護費的事件發生,他們的確已向發展商匯報並要求報警,無可否認,私會黨幹案所屬刑事案而可向警方報警,可是私會黨畢竟在暗而沒有幹案的證據,警方也無法24小時留在工地保護工地,因此只好在沒辦法的情況下給數万令吉的保護費。
他坦言,承包商每逢去到新的工地開工,自然而然就會看到當地的私會黨前來談判,對方在初時的談判過程都是好聲好氣,並向工地的承包商擔保會保護工地的安全,不受他人的任何威脅。
拒付保護費搗亂工地
一些行徑大膽的私會黨一旦收不到保護費,甚至會縱火、燒車、偷取建築材料、在工地搗亂、蓄意撞車和砸破車玻璃等!
承包商指出,他們也曾自費聘請保安人員,不過試問一名保安人員如何鬥得過數十人的私會黨,最終反而是保安人員被揍,正所謂他們在明,私會黨在暗,如果拒絕支付保護費就會被威脅,甚至派人前往工地搗亂。
他指出,令人感到頭疼的是,一些工地偶爾會出現2至3個來自不同派別的私會黨,承包商又得破費支付相關私會黨。
“久而久之,我們也不怎么報警,因不希望把事情搞大,否則后果更不堪設想。”
詢及相關費用由誰支付時,他指出,在一項屋業工程中,每個打樁或設置磚頭等都由不同的承包商負責,因此總承包商會和其余的承包商開會商討,希望各方可平衡支付保護費。
他坦言,在部分工程的預算案中,其實已有包括給予私會黨保護費的費用,或是從公司的利潤中扣除來繳交保護費。
林晉伙:私會黨以“保安”當籌碼
在發展商領域中擁有數20年經驗的林晉伙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坦言,就因警方無法有效辦事和打擊私會黨,導致許多私會黨以在工地擔任“保安”的談判籌碼,向承包商和發展商等收取保護費,因此認為警方應嚴厲克服上述問題。
他指出,無論是政府工程、私人發展工程、鋪路和挖掘電纜等都會被人要求支付保護費,如果拒付就會被他們燒車、騷擾和恐嚇,畢竟發展商和承包商的高層並未深受體驗,相反地是在工地工作的員工被嚇壞,一些員工甚至不願上班。
他指出,若對方(私會黨)不會過分要求,並可確保無人前來干擾工地,他會有條件性的支付保護費,若工地發生任何意外就從保護費中扣除,對方收到前後就會以“保安”的工作模式在工地駐守,換言之是該公司被私會黨“包地”了。
工地聘保安抗私會黨
建築商拒付保護費
獨家報導:陳思遠
建築承包商指出,國內大部分建築工地都委任合法保安公司看守工地,私會黨向建築承包商勒索和索取保護費的情況較少發生。
這名不願名字見報的建築商受《中國報》詢問時說,建築商多聘請合法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派遣保安人員在工地駐守,這同時也避免了私會黨成員的干擾。
他說,只有一小部分沒有聘請保安人員的小規模建築工地,才需要交“保護費”給私會黨。
他是針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昨日揭露,私會黨涉嫌向建築承包商勒索及索取保護費,導致一些工程進度受影響及被逼延遲,這么指出。
阿末扎希更透露,私會黨威脅建築商,若不交“保護費”,將破壞建築工地和偷取建築材料。
僱用合法保安員
另一名承包商受詢時說,委任保安公司的成本,只佔建築成本很小部分,例如一個較大型的建築工地,一般上僱用10名保安員,每日兩次輪班,即同一時間有5名保安人員駐守工地,每月成本只介于2萬至3萬令吉,這只佔建築成本的很小部分,不超過1%。
他補充,至于較小型工地,承包商寧願給“保護費”,因為“保護費”比僱用保安人員成本更低。
“建築商多數是僱用合法的保安員,只有小部分工程需要支付‘保護費’。”
他說,不管是聘請合法保安員或支付私會黨“保護費”,都是建築商不可避免的成本開銷。
這名承包商說,現今的私會黨成員以印裔較多,也間中有巫裔向他們收取“保護費”,而華裔較少,因為許多華裔私會黨“已經上岸”,轉型做合法生意。
警促承包商投報
警方要求所有遭私會黨威脅及索取保護費的承包商挺身向警方投報,警方將會揪出挑戰法律的涉案者。
警方也表明,投報者的身分都會被保密,並指如果面對威脅而不投報的承包商,將如同包庇私會黨,助長歪風。
吉隆坡副總警長拿督劉豐順向《中國報》指出,警方不會因為沒有證據而拒絕接受投報,反之會處理任何上前舉報的案件。
他指出,警方已有專案小組特別針對打擊威脅社會安寧的私會黨或黑幫組織,而在去年的“雷霆掃黑”行動中,也成功趕盡多個活躍的私會黨組織。
“人民必需要與警方配合,包括提供情報,以便警方可以對付這些不法分子。”
他說,一些承包商為息事寧人而選擇付錢,不會讓收保護費的行動停止,反之只會讓他們變本加厲。
他重申,警隊有足夠人手對付任何不法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