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泄国家机密 中国记者高瑜判囚7年
(北京17日综合电)中国资深独立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周五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重判入狱7年,剥夺政治权力1年。高瑜表示上诉。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今年71岁的高瑜是在去年4月24日突然与外界失去联系。到了5月8日,《新华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说,高瑜在她失联当天,就已被警方专案组控制,“并在其居住地起获重要证据”,继而被刑事拘留。
在同一天(5月8日),中央电视台的晨间新闻也播出一段“警方提供画面”,影片中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去样貌的女性说:“我认为,我做的是触及法律的事,危害了国家的利益,我做的是非常错误的。我是诚心诚意接受教训,而且要认罪。”
不过,高瑜后来表示,是因为受到各种压力而违心地做出有罪供述。
高瑜曾任《中新社》记者,1989年担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大幅报导八九民运遭停刊,同年6月被捕,1990年8月获释。1993年10月再次被捕,隔年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判刑6年;1999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获释。
高瑜曾多次获得国际组织奖项,包括国际报业发行人协会“自由金笔奖”等。
高瑜代表律师尚宝军表示,法院的整个宣判过程只有20分钟左右,他与另一名代表律师莫少平不能与高瑜接触,只用了眼神交流。尚宝军说,高瑜的弟弟高卫听到法院的判决后,在庭上叫出“高瑜保重”。
尚宝军对判刑表示十分失望及不满,因为他们向法院提出反驳控罪的理由,但法院只表示不采纳,但没有任何解释,质疑法院在证据不足下作出定罪及判刑,对此感到遗憾。
港记者协会声援高瑜
香港记者协会周五发文声援高瑜,对判决感到愤慨,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香港10多名支联会成员及数名立法会议员,周五下午游行到中联办,抗议高瑜被叛刑。
支联会指高瑜因儿子同时被抓,为保护儿子才认罪,强烈谴责中共逼害异见人士甚至株连家人,是不文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