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就“闹事”.价码视工程大小 80%槟承包商付保护费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不给就“闹事”.价码视工程大小 80%槟承包商付保护费

独家报导 : 郑志贤
(槟城18日讯)槟城发展商公司一名高层揭露,槟岛至少有80%的房产计划承包商,曾被私会党“拦路”以索取保护费,倘若承包商不乖乖就范,该党徒将在工程进行期间“闹事”。



他说,党徒除收保护费,也向承包商提出各项要求,如工地保安工作由他们承包,及工地留下的废铁或可再循环物件让他们收集变卖等。

如果要求被拒,他们的反应包括破坏承包商的机械器材及工程及偷走建筑材料等,甚至威胁工友的人身安全。

他说,承接发展商房产计划的承包商,为避免施工时受阻或工程被拖慢,这个“不可说的秘密”都是由承包商与私会党徒“谈判”解决,即付介于数千令吉至数万令吉的保护费解决。



他透露,发展商的工程面对私会党徒的恐吓或勒索,几乎都是由承包商用钱解决,发展商多数不会出面。

不把事情闹大

他是针对内长阿末扎希日前指,承包政府和私人工程的承包商,因面对私会党勒索及索取保护费困扰,导致一些工程进度受影响及延误一事时,这么回应。

“私会党徒对各种房产工程‘大小通吃’,无视公司的规模,越大型的发展计划,则可索取更高的保护费。”

他本身也经常听闻州内其他发展商提起,私会党向承包商索取保护费的事,但多数承包商或发展商都不会把事闹大,最后仍由承包商自行“谈判”解决,很少会惊动警方来采取行动。

新单位装修须付“垃圾”费

消息说,在发林及湖内一带新建的某中廉价屋及公寓单位,已被私会党徒入侵,他们分别向购屋者收取介于500至1000令吉的保护费。

据知,这些私会党徒先在有关中廉价屋或公寓范围驻守,一旦发现购屋者或屋主的单位欲进行装修工程时,便会借此机会向屋主索取“清理垃圾”的费用。

这笔收费事实上是该党徒的变向勒索,若屋主不付,他们将在单位进行装修前阻止有关承包商运送建筑材料进入,甚至恐吓屋主不给钱不可装修。

据了解,槟岛一些新建的房屋计划工地,或已取得入住证的公寓和廉价及中廉价屋,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私会党徒“驻守”,以提供“装修服务”长达1至2年才离开。

黄伟益促事主报案

行动党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说,过去他曾接获购屋者的投诉,指入住单位被私会党徒入侵收取保护费;为解决此问题,居民必须报案。

“面对此问题的购屋者,我们都会建议他们报案先。若报案后警方没采取行动,我们将会采取升级行动,以确保槟总警长及警区主任对此事采取行动。”

黄伟益周六(18日)下午接受《中国报》记者通过短讯询问时呼吁,民众不要因害怕而不报案,最好召集更多受害者集体报案。

购屋者先付费才准迁入

私会党徒在发展工程竣工后取得入住证时,将转向购屋者讨取保护费!

消息说,其实新建的高楼单位包括公寓和廉价及中廉价屋在取得入住证时,被私会党入侵问题,并非发展商允许他们进入高楼住宅区内“驻扎”。

他说,这些私会党徒很会跑漏洞,以让发展商无计可施。

他举例,早前曾有私会党徒“布局”,购下价值50至60万的单位后,就将该单位装修后,作为他们提供装修服务的展示单位。

“这些党徒在设立装修展示单位后,便驻守当地变相恐吓购屋者,以讨取保护费。”

“发展商获知此事后,曾尝试驱赶私会党徒,但他们见招拆招,以拥有单位在当地为由拒绝离开,令发展商或公寓管理层无计可施。”

陈福星:发展商应严管

大马房地产商公会槟州分会主席陈福星说,发展商应严管新建的高楼单位,不该允许私会党进入驻守。

他说,早前曾有一些发展商与承包商联手,强制欲为单位装修的中廉价屋屋主必须选聘他们指定的装修承包商,此举不恰当。

他认为,有关发展商及承包商不该这样做,要赚就赚建屋卖屋的钱就好了。

他说,发展商有权严管新建的高楼单位范围,不该随意让这些人擅闯恐吓屋主,毕竟发展商也有聘用保安员,可控制任何人进出。

他说,一两年前,该会曾接到购屋者投诉,指其购置的高楼单位被私会党徒入侵。

至于槟岛有发展商或承包商被私会党恐吓或勒索一事,他说,该会则没接到会员的正式投诉。不过,他曾听闻有私会党徒找上承包商讨取保护费的事。

“发展商或购屋者面对私会党的恐吓及勒索,我们还是建议他们报案,以交由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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