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呈私人法案 没必要伊党会议讨论
(吉隆坡18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认为,他向国会提呈在丹州实行修改伊刑法的私人法案,不必带到伊党会议讨论,这不是问题,也没有错。
他举例,他曾在1996年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同样没在伊党领袖会议内讨论。
“这是正常的,党主席知道已足够,不需要带到会议上。”
哈迪阿旺今日在安邦再也市议会召开记者会,针对伊党莎阿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不满他向国会提呈上述私人法案前,没有带到党内会议讨论,且没与其他伊党领袖讨论,甚至伊党总秘书拿督慕斯达法阿里也不知此事,这么回应。
卡立沙末说,哈迪阿旺提呈该私人法案,也造成伊党和行动党的危机。
哈迪说,行动党和伊党多年前曾签署一份协议,即丹州政府有权在该州推行伊刑法,当时的情况是吉兰丹提出此事,也与联邦政府讨论这件事。
他认为,这是吉兰丹州政府的权力,如同槟州政府,槟城要兴建第二大桥时,也必须与联邦政府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