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冬加里屠殺慘案.罹難者家屬及工委會 22日起赴英聽審
(吉隆坡18日訊)雪州峇冬加里屠殺慘案罹難者家屬及工委會已經準備就緒,前往英國倫敦聆聽最高法院在本月22日和23日,聆審罹難者家屬有關英上訴庭裁決英政府不需設立聽證會的上訴,並會在聽證會中聆聽3項法律議題。
工委會總協調郭義民今日在記者會指出,這3項複雜的法律議題包括其一,誰必須為這場屠殺案負上法律責任;其二,英政府須遵循歐洲人權公約第二條文,負起徹查可疑死亡案的責任,因當時馬來亞是屬英殖民地與保護區,因此歐洲人權公約于1953年10月23日延伸成為馬來亞聯邦當時的法律。
“其三,則是要求英最高法院檢討英政府拒絕徹查的決定標準,任何拒絕徹查屠殺案的決定,必須在令人信服與符合‘與證據相稱’(proportionate)下作出。”
出席者包括該工委會執行顧問陳凱希、主席陳觀添及罹難者家屬林明發、羅紀方、羅亞財及張玉球和愛國同盟俱樂部會員。
須為蘇格蘭衛隊負責
另外,陳凱席認為,蘇格蘭衛隊在馬來亞執行任務的責任,應歸屬英政府,並不能在馬來亞聯邦獨立時通過聯邦憲法的框架,轉移給馬來西亞政府;因此,英政府無論在任何時候都必須為蘇格蘭衛隊,在馬來亞所犯下的罪行負上法律責任。
24名在1948年英殖民時期被英軍屠殺,罹難者的家屬在2012年5月入稟進行越洋控訴;同年9月4日,英上訴庭裁決英政府不需設立聽證會但認為英政府必須為屠殺案負上責任,但該工委會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