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缺席國會投票‧ 郭庭愷:第5度傷害 勿拿我個案美化林冠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冠英缺席國會投票‧ 郭庭愷:第5度傷害 勿拿我個案美化林冠英

(檳城18日訊)“不要再拿我的個案來美化林冠英及劉鎮東,缺席國會表決防恐法案記名投票的錯誤!”



2012年10月因到美國觀察總統大選,事後遭行動黨凍結黨籍6個月(後改成1個月)的檳浮羅池滑區前州議員郭庭愷坦言,該黨國會黨鞭陸兆福指林冠英缺席國會,與他缺席州議會的情況有別一事,是對他的第5度傷害。

“當年有高層在事後,寫評論批評我,是第一次傷害;凍結我黨籍6個月,是二度傷害;凍結選區撥款是第三度傷害;沒得上陣是第四度傷害,如今陸兆福的談話,是第5度傷害。”

議長批准去美國



郭庭愷反問,“陸兆福知道當年的情況嗎?如果要談我的事,就該由代主席陳國偉說,因為他當時是紀律委員會主席。他清楚知道,當年我去美國前,曾致函時任檳州議長阿都哈林、黨秘書長林冠英及檳州主席曹觀友,只不過,林冠英及曹觀友兩人並沒有回復。”

他也說,若有黨領袖以踩他的方式,來美化林冠英的錯誤,他一定反擊。

目前仍是行動黨檳州州委的郭庭愷,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林冠英在缺席國會事件上,指民聯議員才是“受害者”說法,根本不能被接受。

他說,2012年檳州議會的修憲議程正式通知是在10月30日,即州議會召開的前一天,在離開檳州前,沒有任何公函證實修憲議程。基於沒有收到州議會任何議程,我根據以往的運作做出判斷,任何修改議案都會在議會的最後一天,即2012年11月8日進行。

“我是在議長批准下去了美國。我有獲得批准,而林冠英呢?”

對部分領導人感失望

郭庭愷說,行動黨領導層目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因此,他不會要求、也沒有想過,要黨領導層,針對林冠英缺席國會一事採取行動。

“我不會對黨失望,而是對黨一些領導層的做法有意見,就如林冠英,既然伊刑法課題出現了,就應該面對,怎可以說‘Let it pass first’?”

他說,對一些黨領導層感到失望,並直接點名林冠英。

“原則很重要,而不是看時機才談原則。”

他說,行動黨現在的方向有問題,領導人更需要有擔當,就如去了澳洲,人民只是想知究竟去了哪邊做什麼,就直接說而已。

他重申,他不需要林冠英在“缺席國會事件上”回應及交代,事實上,此風波發生後,外界不少人將他的事件與林冠英缺席一事相提並論。

黨沒與媒體交惡
僅一個人的問題

郭庭愷說,很多行動黨領袖並沒有“7382”(欺善怕惡),而是林冠英一個人“4896”(福建話死伯夠力,意指糟透)。

“林氏與檳城媒體交惡,只是他一個人的事,與檳州行動黨無關。行動黨與媒體沒有交惡,這只是一個人的問題。”

談及當年他是否曾為自己缺席檳州議會道歉時,他說,“有。當年雖覺得自己沒有錯,但看到一些選民認為,州議員沒有理由不出席州議會,同時選區撥款遭凍結時,我選擇向行動黨及選民道歉。”

新聞背景
缺席州議會凍結黨籍

郭庭愷因缺席2012年10月尾及11月初的檳州議會,沒有參與修憲反跳槽法表決,觸犯黨紀,於2013年1月遭行動黨紀律委員會凍結黨籍6個月。

當時,行動黨紀律委員會主席陳國偉說,該黨向來堅持反跳槽立場,郭庭愷身為檳州議會后座議員俱樂部主席,有更大責任確保議員出席會議。

他也指郭庭愷沒有以身作則,犯下嚴重錯誤。雖然出國考察可以增廣見聞,但對方在處理此事時,應懂得分輕重。

檳州有40個州議席,民聯佔29席,修憲門檻為27席。2012年11月1日當天,時任州行政議員王國慧父親病危缺席會議,郭庭愷也缺席,民聯政府剛好以27票通過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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