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瑞云:消费人真伟大
我们的国家,以前没有大道的,后来建起有了过路费;以前糖和汽油,政府是有补贴的,不过今天减的减,没的没;几十年用得好好的路名,官员爽爽说改就改;还有,以前我们是没有消费税的,最后,还是实施了。
不过,政府一反常态,内阁近日议决,由于餐饮及酒店业征收服务税已有21年之久,所以不要节外生枝,决定不改变这个悠久制度,这个理由让人感觉是,若修改起来问题多多,干脆照旧免麻烦。
至于,很久以前为什么会通过这个制度,是否合理?业者是否滥用自肥?为什么餐饮及酒店业的员工福利,是由消费人承担?这些地方消费一杯饮料就比普通咖啡店贵不知几倍,难道不是已把员工待遇算进去?但或许无关国库收入,政府不可能虚耗精神,再研究21年都没问题的问题。
想想一下,原本享有10%服务费的业者,若突然割掉他们这个习惯性收入,营业额将是100千少了10千、100万少了100千,再推算下去,实在不敢想像损失有多惨重。消费人不知不觉都付了21年,反正给了那么久,再给下去又有什么关系?
再者,去到大餐馆,有慇勤服务员招呼倒茶收碟,给你笑脸而不是黑脸,大酒店一进大堂就有人开门,拿行李,地也抹得干干净净的,厕所洗擦得亮晶晶的,大家想像一下,假如消费者不愿掏出这10%服务税,一切高级服务突然消失,大马服务业竟少了服务,那将是多可怕的事。
做了21年善事
因此,这21年来,我们应该自豪,全靠消费人所付的10%,激励了服务业服务员的士气,撑起了服务业迈向服务得更好的上进心,如业者没无良塞入私人口袋,真是利用这10%服务费,作为员工的福利与奖励,那么消费人便是在享受用餐或旅游之际,改善了无数低薪员工的薪资,造就低薪家庭生活的幸福,还协助业者克服薪金低员工短缺的困境。
这是过去大家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都在做着——如此伟大的善举,没想到,竟是迟至21年后的今天,才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