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未咨询业者 8团体不满禁收服务费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贸消部未咨询业者 8团体不满禁收服务费

(吉隆坡18日讯)以中总为首的8个工商及服务业团体,不满贸消部在未与相关领域业者咨询前,单方面宣布商家不能在实行消费税后征收服务费,此宣布已引发消费者、雇主和雇员的混淆和混乱。



8个团体今日发表联合声明说,只要餐饮店有在餐单上清楚注明会征收服务费和所征收比率,消费者完全有权选择要不要惠顾有关餐饮店。

“消费者不能在获得服务后拒绝缴付服务费,因为一旦决定接受服务,已被视为同意遵从有关服务条款;因此,贸消部建议消费者可不必缴付服务费的说法,不论在合约法和普通法上都是错误的。”

服务业无所适从



他们说,贸消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利雅斯于4月6日仓促宣布,商家不能在实行消费税后征收服务费,令参与酒店和餐饮业服务的利益相关者和团体,感到无所适从。

他们认为,政府不应在没有明显理由,或可透明度和公平的改善此操作方式前,单方面推翻和扰乱现有的操作机制。何况服务费在各国使用已超过50年。

声明说,在账单上列明服务费,是较透明度和清楚做法;若服务费在账单上被隐藏,消费价格自然会被提高,以概括服务费。服务费是营业收入,两种做法所取得的数额都是一样的。

他们为此促请有关单位,不应因为有雇主没分摊服务费的案例,而利用此理由来终止有关行业的操作机制。这仅是个案违约问题,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可通过许多途径寻求解决。

少数餐饮店与员工签约

8个团体在声明说,目前只有非常少数已成立职工会的餐饮店,才会与员工签订集体合约。雇主和员工目前享有的和谐关系,已因为服务费风波而严重被破坏,因为政府不经意鼓励所有餐饮店的员工成立职工会。

声明说,未与员工签订集体合约的餐饮店,雇佣合约一般有注明所收取的服务费的分摊方案;分摊收取的服务费是契约责任;这些合约是私人机密合约,贸消部要求将这些合约展示给公众,是完全错误的做法。

他们说,原则上,政府不应干预企业管理。

8个团体认为,服务费是一项经过时间考验,用来补贴员工收入的机制,事实上,有关数目是员工基薪以外的重要补贴。

文告说,取得的服务费是与业务量比例相称的,以公平奖励付出更多努力和工作来为客户服务的员工。

“分担责任可促使员工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雇主也会和员工一起努力,以达致确保业务成功的共同目标。服务费的机制也鼓励并提升生产力。”

联署声明的团体

1. 中华总商会(中总)
2. 酒店业者协会
3. 酒店业协会
4. 经济型酒店协会
5. 零售商协会
6. 连锁协会
7. 购物中心协会
8. 武吉免登暨城中城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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