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老师变性奴案‧名誉受损失3.6万合约 男主角澄清没做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钢琴老师变性奴案‧名誉受损失3.6万合约 男主角澄清没做过

(吉隆坡18日讯)“迷奸拍片虐打,钢琴老师变性奴”案;男主角今天首次现身说法,澄清不曾殴打声称受害和遭下迷药迷奸的女事主,并指此事令他名誉受损,失去一份逾3万6000令吉的乐队合约,生活陷困。



“我早前曾获一间公司应允签我为后援乐队吉打手,包括为演唱会伴奏和一些宣传的工作,但公司因此事决定暂停签约,直至该案结束为止再另作决定。”

他说,上述合约本来为期6个月,总收入约3万6000令吉,加上他已两个月无法供车期(约6000令吉),损失近4万令吉。

否认有背景和势力



这名李姓男主角今日在行动党泗岩沫区国会议员林立迎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出席者包括行动党泗岩沬花园支部秘书赖俊权和副秘书林文祥。

李姓男子事发至今皆仅通过电话接受媒体访问或由其哥哥代传讯息,他昨日联络林立迎,要求召开记者会亲自出面澄清。

他强调,由于警方早前调查此事中,认为不要混乱警方调查进展,因此不愿站出来现身说法。

“警方昨日致电给他说,指此案调查已到尾声,并会把报告呈总检察署,由该署决定是否提控,我才决定召开记者会。”

他也否认本身背后有强大背景和势力,并指本身来自普通平民家庭,如有财力早就聘请律师作此事司法后援。

针对与女事主的关系,李姓男子说,他在该音乐学院教导吉打,女事主则教导音乐理论,他曾向对方学习1个月。

他坦言两人当时关系不错,是朋友关系;在记者追问下,他并没有否认两人曾是情侣关系。

“我觉得我在此事中很无辜,也令妈妈很担心。”

列不在场时间证人

李姓男子逐一列出时间证人,证明他在3月11日从下午至凌晨(即女事主指遭迷奸及抛下车当天)正在上班、处理银行事务、与家人共餐和参加派对,每个时段都有不在场证据。

他说,女事主在报案书指当天凌晨1时被掳,他当时正在参加一个派对,很多人可以作证;女事主较后指其实是在当天下午1时发生,他当时正上班及在办公室处理银行事务至晚上约9时,也有人可作证。

但男事主不肯定本身在下午1时至9时之间,人在办公室或在外的正确时间,但他指可在任何时段找到时间证人。

“至于女事主指当天被丢弃路旁后在当晚约9时的时间录口供,我每天此时都与家人一起用餐。”

他认为,女事主从头到尾都自导自演,劝吁大家不能过于相信对方所讲和所做,他俩在对方控诉遭殴打和迷奸的那段日子已久无联络和见面。

女事主行踪成谜

林立迎和警方过去两周皆联络女事主不果,对方没接电话和没现身,行踪成谜。

林立迎指出,自两周前召开记者会后,他即联络不上女事主至今;直至男事主周五联络他,要求召开澄清记者会,他再度联络女事主不果。

“我传了短讯给女事主,对方没有回复我,我不晓得对方是否在国外或依旧在大马境内,我也尝试联络其友人,同样没有回复。”

他说,男事主否认下迷药迷奸和殴打女事主,但大家在报章上都看到女事主有伤痕在身,也曾带对方到医院验伤,女事主的伤痕从哪而来成为迷团,这需交由警方调查。

他指出,他于周六上午曾致电此案查案官询问调查进展,对方指没有逮捕女事主,男事主在警方保释期间,警方目前未有进一步行动。

另外,李姓男子则说,女事主过去3周皆没有联络他和要求任何事务,警方也通过报章指联络不上女事主。

若有非礼 有证据可报警

针对有人致电报馆指非礼12岁女学生一事,李姓男子要求对方报警证明确有其事,他也会配合调查。

“如果真曾发生这样的事,请拿出证据报警,提供资料给警方,不要随便就指控。”

1名周姓女子(27岁,单亲妈妈,育有一对子女)日前透过林立迎召开记者会,哭诉她半年经历非人遭遇,声称李姓音乐学院吉他老师(30岁)在学院内迷奸她,更录下过程要胁,逼她当性奴及索钱半年。

周姓女子指李姓老师最后一次试图再强奸她时遭拒,对她施暴力狂殴,险将她虐打至死;李姓老师逼奸不遂,一怒之下以裤带狠鞭女事主,直到后者失去意识昏死瘫倒在地,男方以为女老师断气,才惊慌把她载到住家附近抛她下车,让她逃过死劫。

李姓老师则在澄清记者会上指两人本是朋友再成为情侣,后来关系不好,对方多次向他讨钱,男方因无法再给钱而遭骚扰;声称女方是为了报复才自导自演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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