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慧萍 : 消費看自己選擇
──甲州記者
在我還在唸小學的年代,還記得學校食堂一碗麵的價格是介于20仙至50仙,當時一天領取的零用錢只有70仙,吃了麵,還有剩錢可以買零食。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物價的高漲,今時今日,區區的幾十仙,再也買不到一碗麵吃,許多學校食堂一碗面的最低售價是1令吉,所以家長給孩子的零用錢,也隨著時代的轉變,增加了,一天最少都要1令吉。
對于一些發育中或是食量大的孩子,分分鐘一碗麵是吃不飽,必須另外加料或是吃兩碗。目前許多東西都起價了,不僅是大人錢不夠用,小孩也一樣,如果遇上小孩有補習或是課外活動,家長也必須另外準備零用錢給孩子們買午餐。
日前面子書流傳一所學校食堂的麵湯,只有一小片魚餅及不到一粒的魚丸,食物變相起價及縮水,引起不少的消費者及家長討論。
消費稅的落實,帶來連鎖性的效應,導致許多東西都起價,業者的成本增加,個人並不反對調漲價格,但必須是合理性的漲幅,而不是趁機起價之余,又做出偷工減料之事,食物縮水了。
相信許多消費者在外用餐時,都曾遇過變相起價或是食物縮水的情況,最普遍的是雲吞面的雲吞從三粒變成兩粒,而雲吞面裡的叉燒、蔬菜,五隻手指數得完。
也曾試過點飲料要求少冰,結果送來的飲料少了三分之一,或是一杯飲料裡,有一半是冰,喝兩口,杯子就見底。
消費稅落實后,也曾到一間飯店消費,價格直接漲3令吉,業者的理由來去就是馬幣貶值,消費稅導致物價起,但對我來說,3令吉的漲幅太離譜了。
面對種種的情況,就看消費者自己的選擇,若覺得所給的價錢,沒有物有所值,那么就換個自己覺得無論是在價格、食物或是服務上都滿意的地方消費吧,錢花得也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