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發展局娛樂指南爭議‧ 限制內容禁止反串 藝人表演不能引人爆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伊斯蘭發展局娛樂指南爭議‧ 限制內容禁止反串 藝人表演不能引人爆笑

(吉隆坡20日訊)觀賞藝人表演,不能爆笑!?



大馬伊斯蘭發展局推出的新娛樂指南,除了不允許男女觀眾坐在一起觀賞娛樂節目,還限制藝人的表演內容,必須避免引起觀眾“過度的笑聲”(ketawa yang melampau)。

這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指南闡明,藝人的詼諧或幽默演出也應該有所限制,避免引起過度的笑聲,以及反串其他性別的角色;這意味馬來藝人不可舉辦類似棟篤笑的娛樂節目。

指南內容也規範,在娛樂節目彩排或練習時,嚴禁男女表演者濫交;而演繹內容,也禁止演員作跨性別的演出。



伊斯蘭發展局:僅提出勸告
娛樂指南無法律約束

(布城20日訊)大馬伊斯蘭發展局(JAKIM)總監拿督奧曼慕斯達法說,該局最近發布的娛樂指南,只是更新版本,不包含法律約束權及執法元素。

他說,該局也沒有強制涉及的單位執行上述指南,該指南主要是提供藝人、主辦單位及涉及單位一個指引。

“原本的指南已在2007年便制定,但一些內容需要更新,所以這更新版本的指南,主要是教育娛樂領域業者,而這不是什么法律。”

奧曼慕斯達法今日在記者會上,這么說。

業者無需反應過大

提到戲院與劇場男女觀眾及男女演出分開的指南時,他說,娛樂事業經營者無需憂慮,或者反應過大,以為該局強制採取隔離式,其實該局只提出勸告與參考。

他指出,業者可自行決定是否遵從,該局當然是鼓勵他們遵從這指南。

他舉例,“指南”就形同一個家庭發生問題,伊斯蘭發展局只是採取行動提出勸告,不會採取法律行動對付不遵守勸告的家庭一樣。

他說,這娛樂指南是該局與多名伊斯蘭專家、學者及電視台代表,所擬定的更新版本,指南推出后,獲得不少娛樂業者的良好反應。

“有人說,新指南很嚴格。不,這不(嚴格),而指南僅是修改版本。”

伊斯蘭娛樂指南內容一覽表

藝人表現

1 . 斯文有禮
2 . 演出時衣著必須遮掩身體重要部位,衣著整齊,有禮
3. 不可反串(tidak meyerupai jantina lain)
4 . 裝飾和造型適可而止

演繹內容

1 . 言論舉止不違反信仰
2 . 維護宗教、文化和種族敏感
3 . 允許不真實或虛幻的情節
4 . 喜劇內容合理,避免過度的笑聲
5. 不可針對嚴肅和悲哀的事務搞笑
6 . 不含有不據實、辱罵、色情和毀謗
7 . 不可侮辱個人或團體
8 . 不含有暴力元素
9 . 不會造成創傷和擾亂情緒
10 . 不可飾演其他性別角色

娛樂節目禁忌

1 . 伊斯蘭教義的拜祭、標誌、符號元素
2 . 伊斯蘭禁止的行為
3 . 引起混亂或干擾
4 . 挑釁、偏見或敵意
5 . 訓練和彩排時濫交(pergaulan bebas)
6 . 男女觀眾坐在一起
7 . 活動中無謂的浪費

備註:資料來自大馬伊斯蘭發展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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