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映波:沒簽勞資合約 服務費沒法律約束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0日訊)從法律角度,若沒簽約,服務費並不受法律約束;換句話說,這是僱主與員工之間的協議,也是業者與顧客之間“你情我願”的交易。

根據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的說法,僱主若在沒與員工簽署勞資合約情況下,向顧客收取服務費,然后僱主自己“進袋”,沒有把服務費分配給員工,員工也是無可奈何。

大馬消費人協會聯合會(FOMCA)與大馬伊斯蘭消費人協會(PPIM)最近展開調查,當中發現國內有四分之一的餐館、中型及小型酒店業者,並沒有與員工簽署勞資合約(CA),但業者卻依然向顧客收取服務費,企圖牟利。

根據勞資合約,強制僱主向顧客徵收的服務費,以作為僱員的部分工資,否則就是違反協議。業者還可以提出控訴。

楊映波是針對相關業者“私下”收取服務費課題,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如是回應。

他指出,其實上,不一定要白紙黑字合約,口頭合約也具法律有效性,前提是員工必須出示“證據”,其實,任何口頭承諾是有難度和風險,否則也是口說無憑。

另一方面,本報也向相關政府部門作出同樣提問,但當局官員也是“無言以對”。

有者認為,政府在落實消費稅時,還未從長計議,迄今才會問題層出不窮,消費稅一波未停,服務費一波又起。

違規車主:交警也抽稅

消費稅牽一髮動全身,除了引發服務費爭議,百物上漲,市場通膨一齊來,更甚的是,它也催化貪污敗風!

據民眾情報,最近屢見幾名交警在交通繁忙時段或路段,在車龍中“勤于駐守”,專門攔截在緊急車道行駛或闖紅燈的違規車主,假裝索取駕駛執照和檢查路稅,接著開口問車主“怎么辦”?

當車主反問交警怎么辦時,對方便直接要求:給錢喝茶啦!不然,就是罰款300令吉咯!”

據《中國報》瞭解,這些知法犯法的交警不計是5令吉,或10令吉,全款照收。

那些“中招”人士說,消費稅后,相關政府執法單位忙得不可開交,服務費問題紛紛擾擾,沒想到交警也趁機搏亂“抽稅”。

在此,促請車主提高警惕,最好遵守交通規則,避免被取締及間接行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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