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結鳳:罰款就能做好分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結鳳:罰款就能做好分類?

吉玻副採訪主任



政府9月開始,將在玻璃市、吉打、森美蘭、馬六甲、吉隆坡、彭亨和布城,率先落實垃圾分類。

拒絕合作者,將罰款1000令吉。

這是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管理機構總執行長拿督阿都拉欣,日前在吉隆坡出席一項活動開幕致詞時,對民眾的提醒。



一個政策即將要落實,預先做足宣傳和提醒,那是貼心。

但是,提醒又加上告知罰款,那真的有點令人太沉重。

孰不知,當前打工一族對于錢是格外敏感,因為大家都被消費稅,壓得透不過氣。

如今若是不小心違反垃圾分類條規,又要飽受如此高昂的罰款煎熬,難免會叫市民反感。

我們的官爺,有時就是對整個局勢缺乏敏感,才會導致市民怨聲載道。

縱觀當前國人丟棄垃圾的習慣,執行垃圾分類是當務之急;然而,要徹底改變市民根深蒂固的垃圾丟棄習慣,談何容易?

改變一個人的習慣,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見效,反而需要時間教育再教育。

教育當兒,絕對不能一開始就拿罰款來壓制民眾的參與感,否則不僅看不到成效,還會弄巧反拙。

所謂的教育,就是先教導民眾垃圾分類的步驟,我們要知道,不是每個市民都能了解分類的處理方式和意義,況且國內還有百萬名來自第三國家的外勞待教育。

誠然,不論是監控或是罰款,兩者皆非好對策,唯有做好再教育和勸導工作,一切才能事半功倍。

眾所皆知,執行垃圾分類是踐行低碳環保,以及促進可持續發展,這也是對大地一個尊重的長遠行動。

既然垃圾分類已立法通過,那么這門知識,官爺們或許可建議納入學校的課外活動之一,從中教導學生從小養成垃圾分類的自覺意識,以讓他們在未來,成為延續垃圾分類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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