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有钱财纠纷 离婚前先处理财产
当前夫车贷担保人,前夫拖欠车贷多时,汽车遭拖走拍卖,奈何拍卖后的钱仍不足支付车贷,继而导致银行向事主追讨车贷而不知如何是好?
⊙廖小姐向《中国报》申诉指出,她在数年前在未和前夫离婚前已充当其车贷的担保人,而不久后即和丈夫离婚,最近更接获银行的来电要求她支付丈夫尚欠的车贷。
她说,据她向银行了解,前夫相信是欠下多个月车贷,因此遭到银行将车子拖走拍卖,奈何前夫不曾告知拖欠车贷和银行拍卖一事,因此对于前夫不负责任的态度感到极度不满。
她指出,拍卖的钱并不足以支付前夫欠下的车贷,而前夫当时也承诺每月支付1000令吉,可是前夫无法做到,因此银行目前向她追讨约7000令吉的费用,以替前夫付车贷和利息等。
“其实我有曾联络前夫要求他负责任,毕竟我是在不清楚的情况下获知车子已被拍卖,针对这点我是否起诉对方存有诈骗。”
廖小姐指出,如果银行坚持要由她负责偿还车贷,她可否讨价还价呢?以将7000令吉减至3000至4000令吉呢?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其实事主决定和前夫离婚前就应将所有的财产处理好,尤其将产业担保人的名字割除,否则就不会爆发目前发生的事情。
如果银行坚持要事主支付车贷,那事主也需事先了解银行是否对前夫采取任何行动,包括将其纳入为银行的黑名单,事主也不能听取银行的片面之词,并要求银行出示一份报告,以决定支付前夫拖欠的车贷与否。
我要强调的是,如果银行要拖车来拍卖,仅需通知车主,因担保人是没用任何的使用权,所以不获通知也人之常理。
至于讨价还价,事主需向银行确认7000令吉是否包括利息,若包括利息就有谈判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