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病死及自殺 5年51扣留犯斃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多數病死及自殺 5年51扣留犯斃命

(吉隆坡21日訊)警方公布數據指出,過去5年內,共有51名嫌犯在被警方扣留期間斃命,當中大部分都是病死或自殺,只有1人是被警員傷害致死!



51名死者當中,38人是因為患上黃疸病、12指腸潰瘍、心臟疾病、腸胃炎或肺炎而暴斃,另有6人死於心臟病、5人上吊自殺、1人死於愛滋病,以及一人是被警員致傷斃命。

副警察總長拿督斯里諾拉錫今午率領高級警官,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和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主席拿督耶谷所率領的部下進行研討對話會後,召開記者會時公布此數據。

僅1死於警方暴力



根據警方數據,51宗案件,13宗曾經或仍在召開驗屍庭,以查明死者的死因,不過,至今至有一宗被證實死於警方暴力。

51名死者當中,15人因涉及刑事案被扣、14人涉及毒品案、2人涉及商業罪案、19人是被交警、水警和普通行動部隊所扣查,另有1人是被警方政治捕所扣查。

諾拉錫說,警方嚴正看待扣留犯斃命案件,唯一證實是警員暴力致死嫌犯的涉案警員,已經被採取對付行動,涉案警員也已經被提控上庭。

他說,警方定時和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展開對話和交流,就是要檢討和改善警隊的問題。

“比如大部分暴斃扣留犯都是因為健康問題死亡,我們會探討應該如何提升和改善扣留所的運作。”

新法擁更長扣留期限

耶谷說,除了扣留犯暴斃問題,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和警方高層也針對即將實施的新反恐法令、即將被修改的煽動法令和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展開交流。

他說,新的法令讓警方擁有更長的扣留期限,因此警方必須確保扣留犯的健康、食物和福利受到照顧。

他指出,警員虛報扣留犯的健康狀態,是構成濫權和行為不當。

“我們也建議警方採納我們針對警方濫權和行為不當的對付行動。”

新聞背景

2013年5月21日中午12時25分至2時30分,英達麗水公司印裔司機達曼德蘭(32歲)因涉及槍傷案被警方扣留,不過他在金馬警局扣留期間斃命。

警方隨後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提控涉案的4名警員。

不過,4名警員於2014年12月12日因證據不足,被高庭宣判表面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

事項 死因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總數
1 愛滋病 1 1
2 心臟病 2 1 2 1 6
3 病死(黃疸病、12指腸潰瘍、心臟疾病、腸胃炎和肺炎) 1 12 8 10 7 38
4 上吊自殺 3 2 5
5 被警員致傷 1 1
  總數 3 13 13 14 8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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