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戰消費稅!解答專欄
公司間賬單也要徵稅
詢問者:程小姐
問:一間獨資經營公司是消費稅註冊公司。老闆本身有間店屋租給公司,有報稅
。老闆、太太和兒子聯名有間店屋也是租給公司,租金分成3份,各自有報稅。(註:2間店屋都不是公司的資產)。
請問以上兩間租金,
1. 老闆是否兩間租金都要加消費稅6%?
2. 若要加消費稅6%, 老闆要怎麼開單?因為不能用公司的稅務發票來開單。同時又怎樣把這6%消費稅加入消費稅-03表格以呈報給關稅局?(目前用xx公司軟件)
3. 如果真的要加6%消費稅, 其實也是銷項稅與進項稅對銷,所以可以不理會它嗎?
4. 公司間的賬單(intercompany billing)也無須加消費稅6%,對嗎?
5. 關於完整稅務發票的格式(消費稅6%只寫總數)和完整稅務發票-綜合供應格式(詳細註明每個貨品的消費稅6%數目),是否可以任選其中一個格式?我們公司是標準稅率6%。
6. 商家如果用預印(pre-printed)完整稅務發票(供現金銷售),顧客名字只寫現金(cash),買者公司可扣進項稅嗎?預印稅務發票只能用到9月30日,那麼那些用蓋章的稅務發票過渡期是到幾時呢?
答:
1. 租給老闆本身獨資經營的公司不需要征稅,但租給其他的公司需要徵收消費稅。3人聯名的商業房產,即使老闆已註冊消費稅,但其他2人沒有註冊,而且年租金如果沒有超過50萬令吉,是不需要註冊消費稅與徵收消費稅。
2. 因為是老闆個人收入,故不能用公司稅務發票來開單。你可以聯絡該軟件銷售人員,請教如何用軟件來把這新戶頭(account)加入GST 03表格。但你也可以用Excel開稅務發票,然後再手動(manually)把消費稅填寫在GST 03表格里。
3. 不能,一定要呈報在GST 03表格。
4. 公司間的賬單也是需要徵收消費稅, 除非你的公司有申請集團註冊。
5. 如果你公司的供應屬於全部標準稅率,你可選擇只寫6%的總數,那就不需要列出每樣產品的消費稅。
6. 買者可扣稅,關稅局將會書面通知只能用到9月30日。用蓋章的稅務發票,也是只能用到9月30日。
無條例規定要用電腦系統
詢問者:Ms.Goh
1. 最近有關稅局官員來我的店面檢查,說我用的手寫預印完整發票(Pre-printed Tax Invoice)只能用到這個4月底,限定我下月一定要用電腦發出的完整稅務發票(Computerised-generated Full Tax Invoice)。請問有哪個條例規定,一定要用系統的嗎?
2. 我所用的手寫發票是根據之前關稅局規定的需求和批准。請問真的只能用到4月底而已嗎?
答:現在沒有條例規定一定要用電腦系統,不過關稅局已有新的條例。根據關稅局上週發佈的最新指南,所有五金店、餐館、迷你市場、書店、藥店及娛樂場所的手寫發票只能用到9月30日,並從10月開始採用銷售點轉賬作業系統(Point of Sale)或收銀機來發出稅務發票。
但這些領域以外的消費稅註冊商家,可以繼續使用符合消費稅法令的電腦打印或預印發票。
店主與註冊身分決定能否索回進項稅
詢問者 :Mavis
問:針對4月7日見報的解答專欄,有位顏小姐問到電話、水單、電單是屋主的名字是否可以索回進項稅。答案是:不能。
但在4月8日的解答專欄,有位Ms Yap問到她有一間店是她個人名下,但用作商業用途,該店電水費單是個人名字,是否能索回進項稅。答案是:可以。
請問這兩個問題是否相同?到底如果店是我的名,電水費也是我的名字,但是該店我是用來經商(在此稱為ABC私人有限公司),我的ABC私人有限公司是否能索回電水費進項稅呢?
答:顏小姐的情況,稅務發票是“屋主”的名字, 所以不能索回進項稅。Ms Yap的情況則不一樣,因為她是屬於獨資經營公司,她是以個人名字註冊消費稅, 所以她名下的店的水電費用在商業用途,是可以索回進項稅。你的情況也不一樣,私人有限公司與個人是分開的,所以你不能索回進項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