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末峇沙說,自實行消費稅以來,當局已開檔調查18宗商家牟取暴利的個案。
他說,當局已援引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對付11宗個案,另外7個商家沒有在執法官員發出警告信后,在期限內向貿消部解釋,因而在相同法令第21(5)條文下受對付。
阿末峇沙今日是在國會上議院,為部門總結國家元首施政御詞辯論時,這么指出。
他說,截至本月19日,反暴利行動中心(PGAP)共接獲1萬6534宗投訴。
“消費者也可透過‘MyKira GST’手機應用程式檢查物價,若發現物價不符合當局規定,消費者可以透過這項手機應用程式,向當局投訴。”
他補充,截至目前,消費者已透過上述手機應用程式查詢了8萬3119個商品價格。
他說,從4月1日至昨天,當局在第2階段的“反暴利行動”(Ops Catut 2)中,共檢查了13萬3309個商店,並充公總值7萬令吉的商品,同時當局也開出5萬9000令吉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