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升頓:不管何時呈國會 丹今年能落實伊刑法
獨家報導:劉淑菁
(哥打峇魯21日訊)吉蘭丹州行政議員拿督陳升頓說,不管伊斯蘭黨主席哈迪5月或6月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吉蘭丹州政府都趕得及在今年內落實伊斯蘭刑事法。
他說,該私人法案只觸及通姦、誣告他人通姦、酗酒和叛教等4類罪案刑法,而偷和搶刑法已被擱置一邊了。
“丹州政府上個月修訂的伊刑法,也有提到偷和搶,但這兩類罪案,涉及修憲被人民反對,故沒出現在私人法案內。”
他繼說,偷和搶涉及斷肢懲罰,由於觸及憲法第8條平等法,因此無法依據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55法令),列入私人法案內。
“丹州政府聽取民意,因此把偷和搶的項目放在一邊了。”
伊刑法把刑事罪歸類為6大項目,即偷、搶、通姦、誣告通姦、酗酒和叛教等。
修憲要三分之二通過
陳升頓日前接受《中國報》專訪時說,針對民青團署理團長楊錦成,推斷哈迪將會尋求修訂憲法第76A條文,以讓丹州落實伊刑法,作出回應。
他說,只要哈迪在國會獲得機會辯論該私人法案,就有望以簡單多數票形式通過,因為沒涉及修憲。
“過後會把該法案帶到上議院,國家元首會在1個月內簽署該法案,讓它成為法律的一部分。”
他澄清說,丹州政府從未提過要修憲,因為修憲要三分之二通過,但很多人誤會甚至指鹿為馬。
“如果要實行伊刑法提到6種刑法,一定要修訂憲法第76A(1)條文,所以行不通了。”
哈迪已在4月9日提呈私人法案,不過,由於該法案趕不及在國會下議院本季會議辯論,所以只好在下一季會議再次呈上。
沒修憲,何來違憲?
既沒修憲,何來違憲?
陳升頓說,上個月,民政黨入稟哥打峇魯高庭挑戰伊刑法違憲,並列丹州政府為答辯人。
“319修改的伊刑法,並沒有涉及修憲等技術問題,違憲的指控是不成立的。 ”
他說,一旦該私人法案獲得元首簽署頒佈為法律的一部分,伊斯蘭黨也不會要求修憲。
“這就是很多人不明白,我們只要修改355法令,並沒有想過要修憲。”
他說,唯有讓伊刑法成為法律的一部分,才能知道伊刑法當中的內容,有哪一項違憲。
“等到吉蘭丹實行伊刑法,你才能挑戰違憲。上個月在丹州議會上通過而己,至今還沒落實該法案。”
哥打峇魯高庭擇定週一(20日)聆審此案,在這之前,民政黨的律師團已提出把此案移交到聯邦法院審理的申請。
陳升頓回應說,丹州政府的律師團已準備就緒,唯未獲得伊黨亮綠燈前,他婉拒公開律師團的陣容。
聽取民意斷肢刑法擱置
陳升頓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涉案穆斯林被截肢,串通的非穆斯林也應被截肢。
“但是,伊刑法已明確闡明,只有穆斯林才能在伊刑法之下受審,而截肢刑法會觸犯憲法的平等法。”
“我們聽取大眾的意見,並認同人民的意見是對的,所以,斷肢刑法放在一邊了。”
他說,隨著偷和搶的刑法已被擱置,日後不應再有人以為丹州政府要修憲。
陳升頓是一名穆斯林。
他說,伊斯蘭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實行伊刑法全套,那些可以實行的刑法,先行執行,其他的可擱置一邊。
“我們可先放一邊,以後看有什麼辦法解決偷搶問題。”
他說,穆斯林曾要求實行伊刑法全套刑法,但丹州政府會尊重非穆斯林的意見。
“如果人民繼續反對,丹州政府不會違背人民的意見。”
法律憲法能保護非穆斯林
陳升頓認為,法律和憲法能夠保護非穆斯林,不會受到伊刑法牽制或影響日常生活。
“古蘭經也指引信徒,絕對不可強迫非穆斯林遵循其教義。”
他說,在君主立憲制之下,人民有發言權,也可提出反對,只是馬華和民政黨把伊刑法變成很複雜的課題,促使華人籠罩在恐怖感之下。
“伊刑法是一個很複雜的律法,他們還把它變成很複雜的課題,使公眾產生混亂。”
他說,實行伊刑法是維護穆斯林的尊嚴,同時不會影響到華人。
“修訂355法令擴大伊斯蘭法令的行限權之後,華人也不會在該法令之下受審。”
他說,上個月修正的伊刑法,是來自中央政府和丹州政府(G2G)的成果。
“伊刑法技術委員會是G2G合作,並不是巫統和伊黨的合作。”
他說,日後會有更多人明白,修改355法令的反對聲音也會越來越少。
“如果民主行政黨仍然要反對,還是不認同修改355法令,日後唯有你走你的,我跑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