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內長:外籍新娘為賺錢 嚴審居留證防假結婚
(吉隆坡21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指出,由于當局發現本地人迎娶中國妻子,實際上是讓后者透過“形式婚姻”(Marriage of convenience,或稱假結婚),來馬當“按摩女郎”,因此政府必須嚴格審查及核發大馬永久居留證。
他說,這些外籍新娘嫁來大馬只是為了“賺錢”,一旦期滿就會回國。為了避免“假結婚”的情況,政府必須謹慎評估每項跨國婚姻是否真實,然后才發出大馬永久居留證給他們。
“我們不是胡亂指控,一些中國新娘確實是來馬當按摩女郎、或在夜店工作。”
擁有良好品行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時,這么回答馬華上議員謝松清的附加提問。
另外,他說,從2004年至2014年,政府共核發了1萬6702張公民權給外籍人士,根據國民登記局截至今年4月3日更新的記錄,當中5992人是來自印尼、印度(2374人)、泰國(1409人)及其他(6927人)。
他說,根據聯邦憲法,只要外籍新娘和本地人的婚姻還有效,就可以申請大馬公民權,但前提是必須擁有良好品行,和在大馬居留至少2年。
不過,外籍丈夫就得在大馬居住至少12年、能說流利馬來文及品行良好等,才能申請大馬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