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榮:十字架風波應速平息
峇株巴轄辦事處高級記者
雪州靈市美丹花園一所基督教會,因建築物外置有紅色十字架,引來50名友族居民上門喧嚷抗議,牧師迫于無奈,在數小時后安排人員拆下十字架。
據瞭解,示威者是基于當地90%居民是穆斯林,擔心十字架掛在顯眼可見的地方,會影響年輕穆斯林思維,讓他們對基督教產生好感,導致當地大多數居民信仰受“挑戰”。
十字架是基督教標誌,就如新月代表伊斯蘭教,法輪代表佛教一樣,有著重要象徵意義。要求基督教會拆下十字架,就如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所言,是不尊重基督教群體的表現。
這起事件引起軒然大波,許多穆斯林也不認同這種做法,但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在事發后隔天卻強調,這只是當地民眾糾紛,不是宗教課題,也沒涉及犯罪成分,警方不會介入。
不過,掌管警隊的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則認為這事件涉及煽動成分,警方將對示威者採取行動,他還強調自己與警方都是“色盲”,將不分種族及膚色對付煽動者。
聯邦憲法第3條文闡明“伊斯蘭教是聯邦的國家宗教;但其他宗教依然可在聯邦境內任何地區以和平與和諧方式實踐”。第11條文也保障“人人皆有權信奉與實踐其宗教信仰,並在第四款的限制下宣傳其宗教信仰”。
雙重標準影響深遠
這起“拆十字架風波”顯然並非單純的民眾糾紛,而是涉及宗教敏感度的重大課題,而且示威者逼拆十字架的理由很牽強。如果有關基督教會是合法設立,在建築物外掛上十字架又有何咎?
此例一開,如果政府高層處理不當,或出現模稜兩可的雙重標準,勢必影響深遠,也讓非穆斯林感覺不受尊重、沒有安全感,畢竟宗教信仰是憲法保障下的基本自由。
首相應針對此事明確表明立場,不可等閒視之或默不作聲,因為沉默代表默許及縱容,也有違首相向來倡議的“一個馬來西亞”、主張各族共存共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