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國文:容不下一個十字架?
過去兩天,全國民眾對煽動的定義和標準,又有了全新的認識和體會。慷慨施教者,一貫來自同一個政黨的黨員,以及同一個執法機構的領導人。
數十名自稱是八打靈再也美丹花園居民的穆斯林到該區一間新落成的基督教堂抗議,以該區“95%居民為穆斯林”為由,施壓教堂拆除掛在外牆的十字架。示威者除了對教堂人員出言不遜,還威脅現場一名華裔基督徒記者。
正常智商的人讀到這則新聞,一定會覺得這班示威者野蠻行徑不但侵犯了聯邦憲法所賦予國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還涉嫌煽動宗教敏感情緒;可是我國警察總長的智商向來是非一般的,他認為強逼教堂拆除十字架,完全沒有涉及宗教課題,所以警方不會援引煽動法令進行調查。
早前,公民社會和在野黨要求政府廢除煽動法令,政府和警方則極力保留煽動法令,並宣稱有關法令可以保障各種族和宗教間的和諧云云。好啦,煽動法令保留了,可是之前公開威脅要焚燒聖經的,警方說沒有涉及煽動;現在示威強逼教堂拆除十字架的,警察總長也第一時間澄清沒有涉及煽動。
原來我們對宗教課題的包容度是那么高的!可是如果我們不太善忘的話,應該還記得在2008年,行動黨國會議員郭素沁因為被指涉及討論清真寺祈禱聲的“敏感課題”,而遭警方以內安法令未審先扣一個星期。2011年,馬華時任策略局副主任吳健南律師,因為在面子書投訴住家附近清真寺祈禱聲量太大,而被當地穆斯林焚燒肖像威脅,最后被逼在巫統班底谷區部向穆斯林作出道歉。
非穆斯林投訴清真寺祈禱聲量,是觸及宗教敏感課題;穆斯林向非穆斯林施壓拆除十字架,則完全無關宗教課題。警察總長要如何服眾?
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
拆除十字架風波還有兩個亮點。其一,帶隊示威者為警察總長的胞兄。警察總長在事后不但沒有避嫌(或至少嘗試這么做),還以“打了電話向哥哥求證”的荒唐理由,力挺自己胞兄沒有觸犯法律。第二個亮點,這群示威者大部分是來自八打靈再也南區的巫統黨員,而事發地點,是屬于公正黨議員的州議席範圍。
警察總長是否專業和無私,這道問題早就無須討論,大家心中都有一把尺。需要關注的是,為何在同一片國土上,不同種族和宗教信仰者成為命運共同體超過半個世紀了,還會有人眼中容不下人家的一個十字架?
企圖以此轉移大眾對馬哈迪猛批納吉的視線,固然可能是動機之一。然而,誰能否定當中確實存在著“看了十字架后覺得不舒服”的狹隘極端思維?這種思維並非與生俱來,所有正信宗教都是導人向善,會出現這種狹隘思維,豈能不歸功于數十年來灌輸馬來人“沒有了巫統,馬來人和伊斯蘭都會被消滅”的巫統?要合理化這個論述,就必須為馬來人和穆斯林製造潛在的威脅者、假想敵。于是,這數十年來,非穆斯林就成為了巫統論述中無時無刻不在威脅著馬來人和穆斯林的“非我族類”。
在這種長時間高力度的洗腦下,孕育出一些出了吸血鬼以外,同樣對十字架感到恐慌的特有品種,一點也不叫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