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涉及死刑 9未成年囚犯获释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旺朱乃迪:涉及死刑 9未成年囚犯获释

(吉隆坡22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说,2005年1月至今,共有9名涉及死刑罪名的未成年囚犯获释。



这些囚犯,都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97(4)条文和2000年监狱条规第54条文案件(监禁至少4年囚犯要求减刑案,KHETS),以及通过特别筛选程序(Screening Procedure)被释放。

“监狱局也会每4年,向州宽赦局提呈囚犯各方面的评估报告,包括嫌犯的纪律、健康和贡献等方面,以让该局检讨或审核这些囚犯的罪行,包括是否获得宽赦及释放。”

旺朱乃迪今日在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中,在回答巫统拿督阿斯拉夫上议员的提问时说,任何等待苏丹特赦的囚犯(Tahanan Limpah Sultan),都可根据2000年监狱法令第113条文,向国家元首和州元首申请宽赦。



他说,监狱局届时也会配合,并提交报告给予宽赦局审核。

“法官造访局必须每年最少会检讨少年罪犯案件一次,并建议给国家元首、统治者及州元首,以决定有关犯人是否可提前被释放或延长扣留。”

此外,旺朱乃迪说,监狱局将会根据成年囚犯、未成年囚犯和女性囚犯,去执行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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