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朱乃迪:涉及死刑 9未成年囚犯獲釋

(吉隆坡22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說,2005年1月至今,共有9名涉及死刑罪名的未成年囚犯獲釋。

這些囚犯,都是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97(4)條文和2000年監獄條規第54條文案件(監禁至少4年囚犯要求減刑案,KHETS),以及通過特別篩選程序(Screening Procedure)被釋放。

“監獄局也會每4年,向州寬赦局提呈囚犯各方面的評估報告,包括嫌犯的紀律、健康和貢獻等方面,以讓該局檢討或審核這些囚犯的罪行,包括是否獲得寬赦及釋放。”

旺朱乃迪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中,在回答巫統拿督阿斯拉夫上議員的提問時說,任何等待蘇丹特赦的囚犯(Tahanan Limpah Sultan),都可根據2000年監獄法令第113條文,向國家元首和州元首申請寬赦。

他說,監獄局屆時也會配合,並提交報告給予寬赦局審核。

“法官造訪局必須每年最少會檢討少年罪犯案件一次,並建議給國家元首、統治者及州元首,以決定有關犯人是否可提前被釋放或延長扣留。”

此外,旺朱乃迪說,監獄局將會根據成年囚犯、未成年囚犯和女性囚犯,去執行鞭笞刑罰。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