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警车学院生罚1500
(吉隆坡22日讯)1名坦桑尼亚女生胆大包天,在凌晨时分用重物砸巡警的车子,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推事判处她罚款1500令吉,否则监禁2个月代替。
被告丝特拉(25岁)被指于今年4月14日凌晨2时30分,在宝实得大厦旁边,蓄意破坏巡逻警察的汽车前镜,导致对方损失300令吉。
被告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阿末马利其向推事西蒂诺兹雅指出,被告是首次犯法,而且还是1名私立学院的学生,并对于此事感到后悔,希望法官能轻判。
外劳偷鸡不认罪
另外,推事庭内也有1名缅甸籍外劳因偷鸡而被控,但他否认有罪,推事不允许被告保释,并择定此案在6月5日过堂,同时也谕令被告聘请代表律师。
被告麦克苏瓦(34岁,肯德基员工)被指在本月17日晚上8时55分,在金马路的Frozen Trading商店门前,偷取价值80令吉的8只活鸡,牴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临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述2宗案件的主控官皆为诺戴安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