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头条】5%服务费可接受 消费者期望员工态度好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大城事头条】5%服务费可接受 消费者期望员工态度好

(吉隆坡23日讯)民众认为,10%服务费略高,若将服务费降至5%较能被接受。



我国于4月1日落实6%消费税后,餐饮业及酒店业征收服务费顿引起非议,部分业者借此取消服务费,部分消费者也会选择性到没有服务费的地方消费。

政府一时指若消费者不满酒店或餐馆服务,可拒付服务费,一时又要求酒店与餐馆业者出示劳资合约才可征收服务费,让业者和消费者感到混乱。

《中国报》记者今日走访蕉赖友力花园,受访的民众皆不认同餐饮业和酒店业业者征收10%服务费,尤其是员工服务态度恶劣的餐饮店。



他们指出,如果员工能提供良好的服务,消费者或许甘愿缴付服务费,但是有时候遇到态度懒散的员工,实在不情愿缴付10%服务费。

“就像有些餐饮店要顾客亲自去柜台付账,服务态度也没有效率,实在不情愿给他们服务费。”

减轻用餐负担

若餐饮店和酒店业坚持要征收服务费,若将比率降至5%会较为公道和能够被接受,同时,必须确保雇主将收到的服务费分给员工。

由于服务费和消费税同时加注在账单内,对消费款项大的消费者造成负担,故部分受访者会选择性到没有服务费的地方消费,减轻用餐的负担。

“如果聚会点一份800令吉的套餐,加10%服务费就必须缴付80令吉服务费,加上6%消费税,消费者就额外背负了超过100令吉的费用。”

沉重负担

★林润平(唱片批发商,52岁)

消费税是无可避免的税收,不过我和朋友到外用餐,会尽量选择到没有征收服务费的地方用餐。

如果吃一个套餐几百令吉,10%服务费加6%消费税,这笔费用是沉重负担,如果到有服务费的地方,我也会要求看劳资合约。

选择消费

★郭芯年(家庭主妇)

现在百物价格通胀,只能选择消费,自从落实消费税,我已减少到餐馆用餐,到美食中心可以避免缴付消费税和服务费。

至于服务费,我认为设定在5%会比较合理,且我不认同服务费被征收消费税。

不应征收

★谢女士(药材店业者,47岁)

我很少到餐馆用餐,但觉得政府实行消费税后,餐饮业者不应征收服务费,除非员工的服务良好,顾客才愿意缴付服务费。

同时,我觉得酒店的房租已昂贵,不应该收服务费,看医生的顾问费也不应该收服务费。

顾客不满

★容女士(家庭主妇,58岁)

自从落实消费税,我暂时还没到有征收服务费的餐厅用餐,不过我认为服务不好的餐厅,不应收服务费。

有些连锁店的员工服务不好,还要收10%服务费,会让顾客感到不满。

10%有点高

★蔡女士(报纸摊小贩)

若消费高昂的餐馆,10%的服务费有点高若是5%会比较能接受,不过雇主必须确保所收的服务费有分给员工。

如果员工的服务态度良好,顾客缴付服务费也会比较甘愿,若服务态度恶劣,不应该收服务费。

业者:提供服务应征收

《中国报》抽样电访餐饮业及酒店业,得悉基于服务费并非明文规定,商家不一定征收服务费,有的甚至不收服务费。

受访的业者皆表明,我国虽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商家可不可以征收服务费,但较为有规模的餐厅和酒店都有征收服务费,主要用作员工的小费,以示奖励。

部分受访者质疑,政府过去10多年都没有插手服务费,何以在落实消费税后,才借题发挥?

奖励员工

“服务费是用来奖励员工的,没有服务费的话,员工和雇主就得自行接洽,商讨员工福利的保障。”

此外,业者也认为,在有提供消费者应得服务的情况下,餐馆或酒店向消费者征收服务费,是无可厚非的。

“除非说我们没有提供服务的,如要顾客自己排队取食物、结账,甚至是外带食物,则不该被征收服务费。”

他们说,如果政府建议服务费理应已包含在菜肴价格或是房间收费内,也会造成混淆,让消费者以为物品起价,在连锁效应下,导致一些原本不需要征收服务费的“服务”或“物品”也趁机涨价。

不过,也有业者在政府落实消费税后,顾及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决定取消服务费。

下月取消

★李佩佩(餐厅业者)

在实施消费税之前,餐厅有征收10%服务费和6%政府税,不过由于顾及顾客的消费负担和服务费的争议性,故5月正式取消服务费。

服务费的事宜存有争议性和灰色地带,只能透过媒体和网络知道详情,政府部门也没有直接发公函指示该如何处理。

因此,本餐厅5月1日会推出新的餐单,就不会向顾客征收服务费,只收政府规定的6%消费税。

转移课题

★许益铭(Hometown Hainan Coffee董事)

服务费已征收了逾10年,却因为政治关系,我认为是为了转移落实消费税和伊刑法课题才被炒作,这样对商家不公平。

服务费是供员工的小费,如果建议服务费理应已包含在菜肴价格或是房间收费内,也会造成混淆,让消费者以为物品起价,在连锁效应下,导致一些原本不需要收服务费的“服务”或“物品”也趁机涨价。

目前这个区分服务费的方式,让消费者清楚看见自己消费了什么,服务费给多少,消费税又给多少,一目了然,如果直接加入菜肴价格,会变得不清不楚。

我赞成有提供服务的行业征收服务费,而自行服务的,如要自己排队付钱或打包外带的,可以豁免。

我们如果征收了服务费,也要做好服务,不该限制顾客用餐的时间,就算只点了一杯咖啡也可以无限享用我们的服务,包括上网等。

没人拒付

★赵志平(酒楼主管)

有张贴通告通知顾客征收10%服务费,当顾客提问,员工会解释这费用一直以来都有征收,顾客也明白事理,没有拒绝缴付。

自农历新年后,行情会比较淡,加上消费税的冲击,顾客难免会减少,不过相信双亲节的到来会有起色。

改变不大

★陈康益(陈富都HOTEL TRANSIT业者)

酒店在去年12月开始营业,因为知道今年4月1日会落实消费税,所以一开始也没有打算收服务费,从一开始只收6%政府税,最后被消费税取代,所以整体上没有多大的改变。

但我也认为,服务费不是新鲜的课题,现在因为消费税来临,才去检讨这个问题似乎对业者不公平,毕竟服务费都是提供给员工的小费。

然而,是否要收服务费是个人的选择,我们没收,所以在员工福利方面,则由员工另外向雇主接洽商讨,保障双方的福利。

顾客明白

★叶海泗(酒楼老板)

征收服务费十多年了,都是给员工的小费,但我们只收6%,员工们每月平均有600令的小费,农历新年更多,我觉得6%都足够了。

以往的收费是6%服务费加6%政府税,现在是6%服务费加6%消费税,所以整体上没差别,顾客也明白事理,我们并没有接获顾客不愿给服务费的投诉。

造成负担

★拿督曾国龙(酒楼顾问)

本酒楼没有征收服务费,因为10%服务费和6%消费税对顾客造成一定的负担,尤其是订宴会的顾客。

现在顾客也会询问是否有征收服务费,员工也会说明没有服务费。

另外,我建议雇主从其他管道为员工增加津贴,若向顾客征收服务费,也可能会流失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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