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经理被冒名开设面书案 证据不足2男保外
(槟城23日讯)“疑揭职员吞公款,经理被冒名开设面书帐号惹祸”案;上周被捕的2名男子,因没足够证据显示他们冒名发表煽动性文章,获准保外。
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奥法立今午说,这2名男子,也被指冒名开设面子书,“嫁祸”受害者的职员。
他说,警方于本月16日,发布2名年龄分别23岁和29岁的男子照片。
他说,警方日前逮捕这2名分别是印裔和巫裔的男子后,已向他们录取口供。
他说,初步调查,暂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2人涉案。
一名槟州泊车场公司高级经理吴李永达(43岁),疑揭发职员亏空公款后,遭对方盗取照片另开设面子书帐号,且发表多则具煽动性及辱骂宗教、伊斯兰、王室及首相等言论和文章。
事后经理遭槟土权组织报案要求警方对付,住家更遭不明人士抛掷石块和爆竹“恐吓”。
警方共接获22项投报,并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引起不同宗教的愤怒及仇视罪名)及1948年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