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館收服務費 須貼出告示牌
(吉隆坡23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魏家祥說,內閣兩天前已議決餐館業者可繼續徵收服務費,並須出示相關告示牌,政府也將擬定指南,作為徵收服務費的長遠之計。
針對貿消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昨日宣布,政府允准有勞資合約和僱用合約業者的酒店和餐飲業者,繼續徵收服務費,同時只須展示通知書,魏家祥強調,內閣會議並無提及勞資合約。
魏家祥今早出席2015年大馬國際咖啡展時指出,每間酒樓都需成立職工會,才能有勞資合約;服務費已實行21年,此前這不曾是問題,也非消費稅引起的問題,民眾需搞清楚。
不應混淆
他呼籲大家不應混淆,因為勞資合約只是員工作為“不應取消服務費”的佐證,希望保持徵收服務費,而不是徵收服務費必須符合的條件。
“政府並無特別規定需徵收多少服務費,但大家都有共識,自助餐廳和快餐店沒有提供服務,在情在理在法,你也不應徵收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