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林山23日訊)當局揭發,有豪華休旅車的車主為牟利,私下將休旅車出租給霸王車司機,每月可賺取高達1萬令吉的豐厚租金,這些車主包括政府部門的高官和警官!
霸王車司機過后會將這些高官的豪華座駕出租,載客越堤到新加坡,或是從新國把客人載來大馬,平日每趟收費介于100至160新元(約270至432令吉),旺季或週末可高達300至350新元(約810至945令吉),也有人以日租計算。
據知,在扣除司機工資、霸王車公司的管理佣金及每月保險費后,一輛車每月可賺取近萬令吉。
《大都會日報》探悉,新加坡和柔州兩地對霸王車的高需求量,使到一些霸王車公司管理多達200輛車子,車款多數是休旅車,包括豐田VELLFIRE、ALPHARD、現代GRAND STAREX和日產SERENA等。
消息說,霸王車受歡迎的原因是新加坡豪客和遊客需要較舒適的轎車接送,可將他們直接送到家門口或目的地,而非像普通德士,只能載送到新加坡梧槽路(Rochor Road)的終站。
日租計算方面,客人主要前往旅遊勝地,如主題公園或豐盛港的海濱,巴西古當一些公司和工廠,也以月租方式,租用休旅車載送公司的高層往返新柔兩地洽談生意。
要求重罰車主充公車
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執法組主任拿督仄哈斯尼說,該會將向法庭說明,要求抵押車給霸王車公司的車主不只被罰款,車甚至會被充公。
他說,根據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條文,違法車主將被控上法庭,面對罰款高達1萬令吉,或是監禁一年的處罰。
他說,車主能用違法的方式輕易賺取高回酬,罰款對他們來說只是小數目,必須要有嚴刑竣法,讓車主吸取教訓,不再重蹈覆轍。
他指出,沒有合法註冊而載客的車輛,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沒有風險保障,會引發更多問題。
他說,該會接到許多德士的投訴,指霸王車在市區橫行,影響他們的生計,據調查,霸王車都以掮客招客。
他促請公眾若有消息,聯絡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熱線1800887723,或傳送短訊至15888,或電郵至spad@gov.my,提供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