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一件事兩面看
僱員公積金局近日咨詢公眾意見,看他們是選擇分階段將提款年齡從55歲提高至60歲,或是維持在55歲。
一如所料,提高年齡到60歲的建議引起反彈,因為忙碌了半輩子的會員,都希望在年老時獲得一筆金錢,無論是用作投資還是完成一直想完成的事;60歲時才領,覺得太遲了。
當然,也有許多人認為打工仔每月存入公積金局的血汗錢,其實是在為政府的財務止血。
在此方案引起反彈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于週四宣佈,維持公積金會員在55歲可提完所有存款的規定。
其實當局推出以上方案,被反對者批評為過度“保護”會員,然而,公積金局的出發點也未必不好。
公積金用意,是希望會員在退休后能有金錢應付生活開銷,因為很多人皆不善理財,在擁有一大筆錢后,就揮霍無度。
有些父母為了兒女而把錢提出,讓孩子深造、代付購屋首期甚至助孩子辦婚宴等,結果幾萬甚至幾十萬令吉,準備應付退休后生活的錢就如此花掉了,到最后落得兩袋空空。
一件事兩面看,對于一般公眾而言,錢還是放在自己口袋上,比較安心,打了一輩子工,存了幾十年的公積金,終于等到55歲可以提出來用了,當然不願意再等多幾年。
公積金局卻是不希望會員在提出一大筆錢后,在短短兩三年便花光,最后晚年潦倒。
55歲或60歲孰好,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