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警方須證明專業
對于拆十字架風波,警方不只要查,而且還要快,將帶頭和參與的居民,提控上庭。
這是警方證明自己公正執法及展現專業的時刻,更能證明政府保留煽動法令是正確決定,以對付破壞宗教和諧、擾亂社會安寧者。
要找出這批約50個居民,難嗎?
當然不難,因為有照片、有人證,也有人報案,而且,他們還是在光天化日下到教堂滋事,連多數愛好和平與中庸的穆斯林,也無法認同他們的拆除十字架要求。
這批人打錯算盤,可能以為有警察總長的哥哥參與,就如同獲得“護身符”,結果,沉默的大多數人相繼開腔怒責他們,連沉默已久的一號人物也開聲,下令調查。
民意的力量,在此刻發揮了作用。
人民無法指揮警方調查案件,卻能通過選票力量,迫使掌管警察部隊的權貴,下令警方調查。
根據警方,截至23日共有12人已錄取口供,當中包括報案的女牧師以及警察總長的哥哥,然后說,會繼續傳召更多參與者接受問話。
警方現在正做著應該做的事。那人民又能做些什么?
人民別再沉默
就是別再選擇沉默,而是開腔譴責,用民意力量告訴中央政府,特別是一些高高在上的部長,必須確保警方快速完成調查,然后將涉及者提控上庭,絕不能讓此案不了了之。
權貴說的公平與道理,人民聽慣了,也聽膩了,這時候,我相信更多人只想看到兩個字——行動,而能令警方加速行動的,就只有政府。
唯有讓涉及者接受應有懲罰,才能真正有效阻嚇極端分子去破壞宗教和諧與國民團結。
對付極端分子,一個也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