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透明組織建議 東協設打貪組織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國際透明組織建議 東協設打貪組織

(吉隆坡24日訊)國際透明組織亞太區域總監斯禮拉博士指出,東協必須設立一個區域性組織,以在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成立期間,注入廉正元素。



他說,東協經濟共同體成立,雖然能帶來工作機會和經濟發展,但發生貪污活動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東南亞地區固然是全球經濟發展最快的區域,但也是最貧窮區域之一,因此打擊貪污,是確保經濟成長和縮小貧富差距的重要措施。”

斯禮拉今早在發佈“東協為何需要成立一個東協廉政機構”報告儀式上,這么指出。出席者包括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和國際透明組織大馬分會主席拿督阿峇沙達。



斯禮拉指出,東協在打擊貪污活動中面對6項挑戰,包括薄弱的透明度與反貪意識、肅貪法律制度不健全、執法機構辦事力度不佳、懸而未決的貪污考驗、跨境活動引發的貪污風氣,以及成員國之間缺乏合作。

“東協成員國中,只有兩個國家擁有資訊自由法令,這顯示成員國的知情文化非常弱、成員國之間也沒有針對外國人士的貪污法令、執法方面也因政治壓力而受阻等等。”

他也呼籲身為東協輪值主席國的馬來西亞,盡快擬定東協廉正共同體(AIC)的宣言,並召開針對廉政與貪污的部長級會議。

另外,劉勝權坦言,要在近期內提出設立東協廉正共同體的建議,已不太可能,因為須要經過外交程序,但他會爭取在我國任期內提出該建議。

“畢竟主席國領導人是首相,提交給他會比較方便。”

他也建議設立區域委員會和工作小組來商討設立廉正共同體的事項,在獲得成員國的支持后,就能設立一個針對貪污與廉正的部長級委員會。

斯禮拉:貪污指數排52位
大馬仍有進步空間

斯禮拉指出,馬來西亞雖然在國際透明組織的貪污指數中排名第52,但該國仍有許多進步的空間。

他說,大馬的申報財產法令並沒有依照國際規格;他同時也指出,若該國沒有執行有關的法令,將使多年的打擊貪污工作受到質疑。

“一般上,任何部長或領導人在就職前,必須申報財產,以確定他們在退位后,是否有中飽私囊;馬來西亞的申報財產法令,則要求申報者出示證據才算生效,這與外國的申報財產后,就自然生效的做法不同。”

訓練提升能力

他透露,國際透明組織與反貪污委員會其實擁有良好合作關係,當中除了在沒有反貪污機構的國家,如不丹設立分會,也會幫助相關機構進行訓練,以提升他們的能力,同時也會評估反貪污機構的表現,並且點出需要改善的地方。

“馬來西亞的反貪污委員會有提出要我們評估的要求,目前也獲得相當好的反應,該委員會主席也在顧問團中任職,這項合作也為其他反貪污組織設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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