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訊)一名股票經紀涉嫌在2年前欺騙一名客戶130萬令吉,今日被控4項罪名,被告俯首認罪。
被告陳耀文(譯音,31歲)在聆聽法庭翻譯員宣讀控狀後,全盤認罪。
被告被控於2013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之間,游說一名客戶,聲稱能協助後者在一家銀行投資,先後收取客戶4張支票,其中2張支票各25萬令吉、一張支票50萬令吉及一張支票30萬令吉,共值130萬令吉。
副檢察司西蒂蘇哈達要求法官,讓被告以10萬令吉保釋出外;唯被告代表律師賈森達斯向法官求情,指被告需養妻活兒,還要負擔生病的父母,要求法官減低保釋金。
法官占利允許被告以4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訂於5月2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