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欺騙客戶130萬 股票經紀認4罪

(吉隆坡24日訊)一名股票經紀涉嫌在2年前欺騙一名客戶130萬令吉,今日被控4項罪名,被告俯首認罪。

被告陳耀文(譯音,31歲)在聆聽法庭翻譯員宣讀控狀后,全盤認罪。

被告被控于2013年9月26日至12月31日之間,游說一名客戶,聲稱能協助后者在一家銀行投資,先后收取客戶4張支票,其中2張支票各25萬令吉、一張支票50萬令吉及一張支票30萬令吉,共值130萬令吉。

副檢察司西蒂蘇哈達要求法官,讓被告以10萬令吉保釋出外;唯被告代表律師賈森達斯向法官求情,指被告需養妻活兒,還要負擔生病的父母,要求法官減低保釋金。

法官占利允許被告以4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訂于5月25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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