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五司大法官听审 屠杀案择日下判
(伦敦24日讯)峇冬加里屠杀惨案24名罹难者的家属,就英国外交部长和国防部长拒绝彻查屠杀案的决定,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英国最高法院已于2015年4月23日聆审完毕,并择日下判。
英国最高法院五司大法官负责听审这起上诉,他们是最高法院院长纽伯格、黑尔副院长、曼斯、克尔和休斯。
其中一位被英军于1948年12月12日屠杀的罹难者林生的长女林亚英(78岁),在孙女黄丽玲,以及追讨英军屠杀罪行工委会义务律师团成员郭义民律师和拿督费洛斯律师陪同下,远赴英最高法院出席聆审。
代表罹难者家属提出控诉的英律师团成员,分别是福尔罕女皇律师、费鲁曼女皇律师、道格拉斯博士女皇律师,以及哈尔福律师。
较早前,家属要求英国政府,彻查屠杀惨案的诉求被英高庭和上诉庭拒绝。
为无辜村民讨公道
家属代表律师福尔罕女皇律师向英最高法院陈述,英政府拒绝彻查峇冬加里屠杀惨案的决定,是不合法的。虽然英政府在屠杀惨案发生约4年后才签署欧洲人权公约,但依据现有的欧洲人权标准,他强调英政府还须为屠杀惨案负责。
他强调,证据显示当时英军在胶园宿舍走廊释放没持械的男村民,旨在歼灭他们,就好像英军烧毁整个村庄般。
另外,证据也显示英军持续开枪射杀半数已超过50岁的年长男村民,直至每个人倒地死亡为止。这过度使用暴力的射杀行为是不必要的。
罹难者家属林亚英控诉,屠杀案发生当天正值她11岁生日。
“我要让英国大法官知道,母亲在父亲被残杀后所遭受到的困境和痛苦。我要为父亲与无辜杀被害的村民讨回公道。”
英政府不认同家属立场
英国政府代表律师全盘否认,英政府必须为英军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他们抗辩时指出,依据当时的马来亚宪法,家属的立场不能被认同。
英国政府律师也提出,家属的控诉已超出欧洲人权公约的时效约束,因此家属控诉应不受法庭理会。
律师认为,基于地理因素的限制,英国政府不须展开任何调查行动,因为部分调查工作须在马来西亚进行,而英政府没法对马国相关机构采取任何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