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主管商人誣告 馬航空少索償200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訴前主管商人誣告 馬航空少索償2000萬

(芙蓉24日訊)馬航前空少不滿馬航主管和一名商人,誣告他在飛機上販賣不屬馬航客機的香水,導致他被令停職,因而入稟芙蓉高庭索償2000萬令吉賠償。



事主馬茲林德沙(49歲)昨日入稟芙蓉高庭,將馬航企業管理代總監拿督美麗娜列為第一答辯人,目前正在迪拜工作的商人阿德麗娜,則列為第二答辯人。

馬茲林德沙在入稟書中指出,他于2010年3月14日,從迪拜飛往吉隆坡的馬航客機中,不曾嘗試售賣或售賣香水給兩名答辯人。

他說,兩名答辯人誤解他們當時的對話,他們當時只是一個普通對話,而且他也只是在平伏和安撫航班乘客的情緒。



“當他們向馬航投訴后,馬航便展開內部審訊,兩人還充當證人,雖然我已在馬航服務22年,但在該內部調查后,我因被誣告在航班中售賣非屬于馬航客機的香水,在2010年8月5日被令停職。”

向馬航索賠

他說,他因為上述事件遭他人侮辱和玩弄,導致身心受創,所以決定向兩人各索取1000萬令吉賠償,作為特別賠償、名譽賠償等。

另一方面,工業法庭在2013年7月22日以馬茲林德沙在無合理和公平的理由下被辭退,允許他向馬航索賠,結果他獲8萬7082令吉80仙的賠償或復工,以及獲取9952令吉32仙的拖欠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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