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3天逮捕毒販 警起獲毒品手槍子彈
(鵝嘜24日訊)僅花3天調查,警方成功逮捕本地一名毒販,起獲總值12萬3560令吉的毒品!
警方是於日前接到民眾的投報,指有人在鵝嘜區販賣毒品,故立即展開調查及部署逮捕行動,並於3天后上門逮捕一名巫裔男子(38歲),並在現場起獲20.564公斤的大麻、10.2克的克他命及3000粒搖頭丸。
同時也發現該名毒販藏有一把裝有12枚子彈半自動手槍,另還有40枚子彈。
嫌犯有前科
逮捕行動於昨日凌晨1時30分,在峇都一棟公寓單位展開。
鵝嘜警區主任阿里阿末助理總監今早在鵝嘜警區總部召開記者會透露,嫌犯之前曾因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A條文,而被判入獄6年,於去年12月13日服刑期滿出獄,孰料卻死性不改,重蹈覆轍。
阿里阿末說,警方是在本月20日接獲公眾投報,經過3天的調查及鎖定嫌犯下落後,立即到嫌犯住家單位展開逮捕行動。
“警方向嫌犯表露身分後,該名嫌犯立即把大門緊鎖,無論如何叫門也不理會,最終警方只好破門而入。”
他透露,事後在該單位里,發現一把半自動手槍,所幸當時嫌犯並沒有持槍反抗,否則必會引起警匪槍戰。
他說,目前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條文、第12(2)條文,及1960年軍火法令第8條文與1970年軍火法令第8條文,調查此案。
或有黨羽待追查
阿里阿末披露,警方暫不排除嫌犯曾使用被起獲的手槍干案,但一切仍需等待化驗結果出爐。
他說,被捕嫌犯在出獄後即以每個月租金1200令吉,租下該單位作立足點,方便他在該區販賣毒品。
“相信該名毒販只是在本地銷售毒品,並未將毒品販賣至外州。”
他透露,相信嫌犯並非獨自一人販賣毒品,因此警方仍在嘗試揪出其餘黨。
他說,目前仍不能確定嫌犯是否涉及販毒集團,同時也不知他是否其他余黨的首領。
“嫌犯在錄取口供時極度不配合,並一口咬定僅他一人販毒,但警方相信他是故意維護余黨才一力承擔。”
他指出,嫌犯的尿檢結果呈陰性,警方也已申請扣留嫌犯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