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美丹花園發生“拆除十字架風波”發生后,讓人聯想起2010年雪隆地區的基督教堂紛紛遭惡意縱火破壞或拋擲汽油的事件,當時,正值發生“阿拉”字眼的爭議;這些問題,都令到每一位國人感到驚訝和難過。
這些種族主義、宗教偏執狂及其他製造混亂者的行為,都足以破壞國家和諧;因此,每一位國人都有責任確保,“拆除十字架風波”事件,不會引發后續效應,傷害了國家長久以來辛苦建立的多元宗族和睦相處的和諧社會。
國民責任
因此,《星報》集團舉辦的“和諧行”,邀請30余人到檳島四大宗教禮拜場所聚集一街的椰腳街(和諧街)遊走,參觀各宗教場所及傳統行業,旨推廣和諧及促進團結,有關努力是值得嘉許。
因為,維護國家安寧和宗教和諧,是每一位國人的共同責任,“和諧行”可以是一個讓大部分沉默的挺中庸者,現身反對及向極端主義開戰的平台,不再讓這些激進主義或不法之徒,“騎劫”大家一直享有的團結、和平及安寧。
我國是由多元種族組成的國家,每一個人本就更應該重視宗教和種族和諧,不容忍任何威脅和平的事情,任何做出危及宗教和諧的行為,最終只會損傷社會和諧。
消除紛爭
社會和諧是關係到國民生計與國家安全的重大問題,國家若要繼續取得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那么就需要保持宗教領域的和諧與穩定。
因此,在吸取“拆除十字架風波”的教訓后,今后不管是政府、民間或宗教領袖,都應當攜手努力,消除宗教紛爭,化解宗教衝突,促進宗教和睦,以宗教對話方式,解決宗教問題才是上上之策。